投资协议背后的借贷真相
在(20XX)湘XX民初XX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被告B某以购车经营为由,与原告A某签订共同投资协议书,约定原告出资XXX元,不参与经营、不承担风险,每月固定收取分红XXX元。之后被告又向原告借款XX元,但仅支付XXX元收益便长期拖欠剩余款项。案件难点在于,案涉款项名义为投资款,极易被认定为投资关系,且双方约定利息过高,存在被法院大幅调整、本金及利息难以全额支持的诉讼风险,同时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拆解争议锁定关键细节
接受委托后,黄亚青律师迅速梳理全部案件材料,精准拆解本案核心法律争议。仔细研究投资协议内容,对比原告不参与经营、不承担风险、只收取固定收益的情况,与“名为投资、实为借贷”的法律特征进行匹配。同时,对双方约定的利息进行逐笔核算,严格依据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分段梳理利息计算标准。还认真审查被告出具的还款承诺书,明确其中关于律师费承担的约定。
庭审策略精准出击
庭审中,黄亚青律师重点突破本案关键难点。第一步,明确指出案涉协议虽名为投资,但完全符合“名为投资、实为借贷”的法律特征,固定双方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第二步,精准核算利息,剔除超出法律上限的无效利息,固定合法利息诉求;第三步,依据被告出具的还款承诺书,全力主张维权费用由被告全额赔付。庭审全程严谨举证、规范辩论,补足案件证据链条,有效应对被告缺席庭审的审理情形。
核心观点获法院采信
法院全面采信黄亚青律师的核心代理观点,依法认定双方为民间借贷关系,支持原告核心诉求。最终判决被告B某于限期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XXX元及合法利息XXX元,后续利息按法定标准计算至清偿完毕;偿还原告单独借款本金XXX元;全额承担原告支出的律师费XXX元。仅驳回原告超出法律保护上限的部分利息诉求,案件诉讼费用大部分由被告承担,最大限度维护了原告的经济权益。
黄亚青律师凭借对投资协议细节的精准把握和专业的庭审策略,成功穿透投资表象,将案涉法律关系定性为民间借贷,为当事人追回超20万借款,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自2009年从事法律工作,至今拥有17年经验的黄亚青律师,深耕于刑事辩护、婚姻家事、合同纠纷、债务纠纷等领域,在本案中再次展现了其扎实的民商事办案功底与精细化维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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