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9月,天津市XX区某村发生一起抢劫致人死亡案,二十余年后,刘XX被公诉机关指控为此案凶手。面对这份时隔多年的陈旧案卷,张耀午律师开始了抽丝剥茧般的分析。
张耀午自2013年开始执业,至今已处理刑、民案件超1000件,有着丰富的刑事案件辩护经验。在这起案件中,他一眼就抓住了指控中唯一能将刘XX与现场联系的“胶带指纹”这一关键证据。他指出,该物证提取程序违法、记录不全,且关键原物已丢失,无法复核。成盘胶带具有高度流通性,结合被害人收废品的职业,无法排除指纹是案前由他人带至现场的可能,从而切断了该证据与犯罪行为的唯一关联。这一精准的判断,源于他在校期间系统学习法律知识打下的坚实基础,以及多年执业中对各类证据的深入研究。
对于同案犯卢XX前后矛盾且最终翻供的证言,张耀午坚持指出其在无同步录音录像的情况下,自称遭受刑讯逼供的可能性无法排除,真实性存疑,依法不得作为定案根据。他深知证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对于案件的重要性,这也是他在处理众多刑事案件中一直秉持的原则。
张耀午还强调,现场勘查发现的多种足迹无法与刘XX关联,也无任何直接证据证明刘XX到过案发现场并实施犯罪。全案证据支离破碎,无法形成完整闭环,且存在他人作案的合理怀疑。这种对证据链条的严谨分析,体现了他作为一名专业律师的敏锐洞察力和逻辑思维能力。
最终,天津市第XX人民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了张耀午律师的辩护意见,判决被告人刘XX无罪。这不仅是“疑罪从无”刑事司法原则的生动实践,也展现了张耀午律师精湛的专业辩护能力。
除了这起悬案,张耀午还参与了多起重大案件的辩护。在陈XX等人重大涉黑恶势力犯罪集团一案中,他组建专案组,多次前往法院查阅、复制全部卷宗材料,形成数十万字的阅卷笔录,对每一起犯罪事实、每一项罪名进行深入剖析。他赴看守所会见当事人陈XX数十次,与其充分沟通,核实情况,并为其解读相关法律规定。在此基础上,他确立了“重点突破、分层辩护”的策略,针对核心争议焦点准备了详尽的辩护意见。虽然法院部分采纳了他的辩护意见,但他的努力依然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相对有利的结果。
在天津XXX铁有限公司等骗取票据承兑、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中,张耀午律师通过深入研究案卷材料,围绕指控兰XX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证据、涉案资金流向、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构成要件等方面展开工作,为当事人制定了全面的辩护策略。
在张耀午律师成功辩护的某某故意杀人案中,他根据被告人于X的供述,提出其主观上不具有剥夺他人生命直接故意的辩护观点,主张其行为更符合故意伤害罪的特征。同时,紧扣案件关键法定从宽情节,提出于X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且构成自首,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意见。最终法院虽未采纳其定罪意见,但完全采纳了量刑辩护意见,于X获轻判十五年。
张耀午律师始终秉持“以客户为中心,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无论是面对简单的民事纠纷还是复杂的刑事案件,他都全力以赴为客户争取最大的利益。他敢于和公权力说不,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捍卫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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