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湖北某网络新型传销案引发关注。上诉人被指控与他人共同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该案短短三个多月吸引注册会员超3万,实际参与人员2万+,层级最高达近百级,涉案金额超5亿元,一审定性为情节特别严重。一审认定的证据看似确凿,己方陷入巨大困境。
执业4年的李星星律师介入二审后,对卷宗、鉴定意见、电子数据与同案供述极为警觉。她深知网络传销案证据复杂,容易出现偏差。于是李星星全面梳理这些材料,发现三大关键辩点。
李星星律师多年专注民商及刑事案件,形成了“证据精细筛查法”。她将涉案证据分类整理,建立证据数据库,累计应用于多起案件,在类似案件中取得了良好效果。此次在传销案中,她运用该方法,精准找出违法所得重复计算、角色定位偏差、自首情节未充分体现等问题。
在庭审中,李星星当庭提交账号流水、转账凭证、证人证言、同案比对笔录等证据,重点论证平台由其他人独资控制,上诉人仅负责线下宣传与团队维护,作用小于主犯。同时指出鉴定意见存在瑕疵,不能直接作为定案依据。最终,二审法院完全采纳辩护意见,将刑期从四年改判为二年多,违法所得从30万+核减至11万元。李星星律师凭借专业的方法和细致的工作,实现了传销大案罕见的二审大幅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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