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在广东广州,一家公司面临着一场不小的风波。该公司有众多劳动者追讨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共计50多万元。其中两名劳动者郭X和李X作为原告,在执行公司财产无果后,转而起诉公司的两名股东,要求他们各自在未缴纳出资(注册资本600万元)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委托张远辉律师的是其中一名股东,该股东在郭X案一审时缺席,但庭前提交了306万元转到公司公帐的银行流水,表明自己早已完成出资。然而,一审法院却因银行流水打印、复印问题,使306万元看起来像308万元,且交易明细清单中306万元转账无备注内容,同时结合公司工商登记信息和最近年度报告显示被告股东为认缴,判决股东败诉。
张远辉自2012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14年有余,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其中二审案件办理有上百件。他在2011年毕业后就进入律所执业,2021年9月创立了广东裁成律师事务所,担任主任律师。在股东委托上诉后,张远辉做的第一个具体审查动作就是要求股东打印银行交易明细清单中306万元的单笔转账回执。他凭借自己丰富的公司法实践经验,深知这份回执可能是扭转局面的关键。因为张远辉在过往处理众多公司类纠纷案件中,就十分注重对关键书证的审查。
拿到转账回执后,张远辉发现“摘要”及“备注”栏中均有“实缴投资款”的内容。但他并未满足于此,考虑到案件的复杂性,他决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尽管距转账缴纳出资日期已过3年6个月,但张远辉凭借自己在行业内的经验和资源,协调XXX银行配合完成了验资报告,并赶在二审开庭前提交给了法院。
在另一个原告李X起诉的案件一审开庭时,张远辉当庭提交了转账回执及验资报告。庭审中,对方要求法官庭后开具律师调查令查询306万元转账后的公司公帐明细,法官只允许查询转账日期后的一年明细。而在郭X二审案件开庭时,张远辉向法官解释,如上诉人(股东)有抽逃出资的情况,会计师事务所就不会、不敢出具验资报告。实际上,会计师事务所确实要求张远辉提供了公司公帐完整的银行流水清单,查看是否有抽逃的情况。张远辉作为法律硕士,有着深厚的公司法理论功底,他准确地把握了案件的争议焦点,确定以证明股东实缴出资且无抽逃出资的法律路径来应对。
张远辉处理此类公司资本与认缴案件时,一贯的事实操作习惯是先固定关键书证,如转账回执等能直接证明出资情况的证据,再通过专业机构的报告来补强证据链条。他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成功帮助股东赢得了两场官司,避免了股东承担50多万元的赔偿责任,也为股东避免了后续可能的另外9个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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