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X是一位车辆销售从业人员。某年5月3日,他与李X签订车辆买卖协议,以86800元的价格从李X处购买了一辆轻型自卸货车。当天,张X就支付了全部购车款,李X也交付了车辆。双方还签订了补充协议,明确李X需协助张X联系车辆原车主办理过户手续,若原车主不配合,则由李X负责办理,过户费用由张X承担。
然而,车辆交付后,李X并未按约定协助张X办理过户手续。张X多次催告,李X仍未履行义务,导致车辆无法正常年检、使用及二次销售。为维护自身权益,张X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
接手此案的是谭冬律师,他在湖北宜昌执业,专精于各类刑事及民商事纠纷案件。谭冬律师与王律师共同接受委托,参与案件庭审。他们协助整理车辆买卖协议、转账记录等证据,辅助起草法律文书,跟进诉讼流程。
法院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双方当事人充分陈述意见,并提交了车辆买卖协议、补充协议、微信聊天记录、购车款支付凭证等相关证据。法院对有效证据进行审查核实,重点核查了双方关于车辆过户的约定、李X未履行协助义务的情况,以及张X主张损失的证据是否充分等核心问题。
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签订的协议合法有效,李X未履行协助过户义务,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已构成违约。因此,法院支持张X解除车辆买卖协议、李X返还购车款的请求。但考虑到张X明知车辆不过户存在风险仍自愿购买,自身存在一定过错,且部分损失缺乏充分证据,法院驳回了张X关于利息及其他损失的诉讼请求。
最终,法院判决:解除张X与李X签订的车辆买卖协议;李X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张X返还购车款86800元;张X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案涉轻型自卸货车返还给李X;驳回张X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后,由张X和李X按比例分担。
除了这起车辆买卖合同纠纷,谭冬律师还处理过垫资施工后债务加入引发的合同纠纷案。在该案中,林X垫资施工后,陈X在欠条中承诺付款却未履行。谭冬律师作为林X的律师,与张律师共同接受特别授权代理,参与证据梳理、文书准备、庭审辅助等工作。最终,法院判令陈X向林X支付欠款209951.89元及律师费10000元,并支付逾期利息,案件受理费、保全申请费均由陈X负担。
在法律纠纷中,签订合同一定要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遇到问题及时收集证据,通过合法途径解决。
案件结束后,张X收回了购车款,李X也拿回了车辆。相关的法律文书归档保存,谭冬律师又投入到新的案件中,继续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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