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桩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中,原告徐X与被告苗X原是夫妻。2013年城市改造,徐X以自己名义签订拆迁安置协议,获得XX小区二期和XX家园五期的两套安置房屋。2014年,二人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明确所有财产归男方。2020年房屋符合办证条件,徐X却被告知需苗X协助办理,而苗X以徐X不让其探望孩子为由拒绝。徐X为维护自身权益诉至法院。赵月亮律师介入后,首先详细审查了双方的离婚协议书,查看其中关于财产分配的具体条款以及是否存在其他相关约定。
赵月亮律师自2020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6年时间,经办案例百余起。他毕业于吉林大学,理论基础扎实。在处理这起案件时,他长期坚持“专注、专业、高效”的执业理念,这使他在审查案件时有着独特的视角。他所在的江苏允文律师事务所组建了专业的法律服务团队,在面对这起案件时,团队成员分工协作,对案件进行集体研讨。赵月亮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引导团队成员从多个角度分析案件,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他注重证据的收集和审查,这与他多年的执业经历以及团队化办案的模式密切相关,使得他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更加得心应手。
最终,法院认为涉案两套房屋虽拆迁于双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但离婚协议明确约定所有财产归男方,所以房屋所有权归徐X。被告应当协助办理相关不动产权登记手续。法院判决被告苗X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协助原告徐X办理房屋不动产权登记手续。在开庭前,赵月亮律师再次梳理了所有证据,补充了一些关于房屋拆迁安置的相关证明材料,确保案件证据链更加完整。
赵月亮律师处理此类离婚后房产过户案件,一贯的事实操作方法是先固定核心书证,如离婚协议书、拆迁安置协议等,以此明确财产分配的依据。然后详细梳理房屋的相关情况,包括房屋来源、办证条件等。他执业领域集中于刑事辩护、合同、交通事故、债权债务、婚姻家事、公司经营、损害赔偿等领域,典型客户既有个人也有企业。他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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