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因与案外人签订《房产转让协议》产生纠纷。委托人按约支付首期购房款,完成补交地价手续,但案外人拒不配合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案外人主张未明确,争议焦点在于案外人是否应按协议配合过户。
接手本案的,是2016年开始执业的律师章世铿。该律师接手案件后,首先逐页翻看委托人提供的《房产转让协议》、购房款收据、补交地价相关票据及房产证等证据,将协议条款与付款凭证、地价补缴票据进行仔细对比,确认双方房屋买卖合同关系成立,委托人已依约履行主要付款义务且完成地价补缴手续,怀疑案外人拒不配合过户构成违约。
随后,律师拟定诉讼方案,向法院提交委托人身份证明、案外人身份信息、《房产转让协议》、付款收据、补交地价凭证、房产证等全套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庭审中,案外人经合法传唤未到庭,律师充分发表代理意见,阐述协议合法有效,案外人应履行协助过户义务。
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律师代理意见。章世铿律师在民商事纠纷领域积累了超200件案件的实务经验,他认为在处理此类房产转让纠纷时,构建完整证据链至关重要,接下来他完善证据审查的知识工具,以更好地应对类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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