识别重复起诉,筑牢程序防线
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的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中,四原告以民间借贷为由起诉被告鹿X,要求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张腾林律师凭借丰富的诉讼经验和对法律程序的精准把控,迅速识别出原告构成重复起诉。自2021年起即深耕法律实务的她,熟知《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关于重复起诉的规定。她提交辽宁省鞍山市某法院生效判决书,证明原告此前已就案涉款项以不当得利为由起诉鹿X,法院已认定该款项为投资款并驳回原告诉请。正是基于法学研究生阶段对程序法的深入学习,她敏锐地抓住这一关键程序要点,为后续的实体抗辩奠定了坚实基础。
构建证据链条,论证款项性质
庭审中,原告仅提交银行转账流水证明款项交付,主张案涉款项为借贷本金。张腾林律师围绕“案涉款项为投资款”的核心抗辩意见,全面收集、整理并提交多组关键证据。她提交的生效民事判决书、微信聊天记录、《赠与协议》、公司相关文件、现场照片等,形成了完整、相互印证的证据链。曾担任多家企业常年法律顾问的她,在处理公司相关事务中积累了丰富经验,能够从这些证据中清晰证明王X系案涉文化传媒公司隐名股东,鹿X时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王X的转款系对公司的投资款,且王X生前与该公司存在密切的经营往来,向鹿X转账符合公司经营常理。她还从证据真实性、关联性角度对原告提交的“用途说明”进行有力质证,指出该证据无被告签名,不能证明款项为借款。
把控举证责任,实现胜诉目标
张腾林律师深刻把握民间借贷关系成立的两个核心构成要件,紧扣“借贷合意”这一原告举证的薄弱点。依据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规定,在被告完成抗辩举证后,她明确指出原告仍需就借贷关系成立承担举证责任,而原告未能进一步举证,应承担不利后果。她全程为当事人制定针对性的诉讼策略,从案件接办之初的证据梳理、抗辩思路制定,到庭审中的程序抗辩、实体质证和法律论证,层层递进反驳原告诉请。最终,法院采信了被告的抗辩意见,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实操建议
1.遇到类似民间借贷纠纷,先查是否构成重复起诉,有前诉生效判决的赶紧找出来,作为抗辩利器。
2.收集证据要全面,像涉及公司经营的文件、聊天记录等都别放过,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款项性质。
3.质证时别含糊,从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下手,有漏洞的证据坚决反驳。
4.牢记民间借贷关系成立的要件,抓对方举证薄弱点,让对方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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