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原告保险公司在赔付被保险人车辆损失后,向全责方被告行使代位求偿权,要求支付代偿款38200元及利息损失。被告提出责任认定异议、维修项目不合理等抗辩,原告面临证据被质疑的困境。
此时,田小馨律师接手此案。她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其中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案件占比约68%。田小馨律师首先逐页比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与车辆维修记录的日期,发现维修记录中的部分维修项目日期早于事故发生日期,存在异常。她通过联系维修厂核实维修项目的实际发生时间,确定这些项目与本次事故无关,后续在诉讼中排除了这部分不合理的费用主张。
接着,田小馨律师调取车辆定损报告与付款凭证进行交叉核对。她发现定损报告中的部分零部件价格与市场同期价格差异较大,通过查询行业内的价格数据库进行验证,确认了价格虚高的情况。这使得后续在确定追偿金额时更加合理。
在查证被告提出的责任认定异议时,田小馨律师利用自己担任仲裁委建工专业委员的身份,熟悉相关证据规则和流程。她申请调取事故现场的监控视频,发现视频显示被告在事故发生时存在违规驾驶行为,进一步巩固了原告的追偿权。
最终,法院完全采纳田小馨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被告支付原告代偿款38200元及相应资金占用损失,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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