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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为何能让多起刑事案件峰回路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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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08 · 1796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李鉴春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执业17年 职务:主任
律所:河南律博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116200910770435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3781271663
代表案例:-
律师优势: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高学历,丰富的专业经验;毕业于名校法律系,法律理论功底深厚。在公安机关刑事办案部门工作多年并担任部门领导职务,从事律师职业多年,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与深厚的人脉资源。善于发现刑事案件的辩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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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李鉴春律师毕业于南开大学,有近二十年公安工作经历,兼具侦查与辩护思维。执业十六年承办超千起案件,擅从侦查中找辩点,为众多当事人争取到从轻、缓刑、不起诉等结果。
他为何能让多起刑事案件峰回路转?

刑事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往往陷入不知如何应对的困境,既不清楚自身权益,也不了解法律程序,容易在慌乱中作出错误决策。李鉴春律师凭借其独特的经历和专业能力,总能为当事人找到有效的解决办法。

曾有张某涉嫌合同诈骗罪一案。某公司河南分公司与张某签订《脚手架分项工程承包协议》,张某在2021年3月至11月租赁脚手架设备后,将部分用于其他工地或归还欠款,未用于约定工程,涉及价值约200余万元。公司报案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李鉴春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介入。他全面阅卷、会见张某,调取相关民事合同和工程往来记录,细致梳理设备租赁、使用和转移的过程及时间节点,还原事实真相。他精准辨析张某的主观意图,指出张某虽未将部分设备用于约定工地,但设备均用于工程施工或债务周转,未隐匿、挥霍或用于非法活动,撤离时未清点告知也不符合典型诈骗行为,不具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主观要件。同时,他明确刑民边界,主张这是合同履行中的设备使用争议,属于民事范畴,应通过民事诉讼解决。随后,他及时向检察机关提交书面辩护意见,并附上相关证据线索。最终,检察机关采纳意见,认为张某行为不符合合同诈骗罪构成要件,决定不起诉。公司申诉后,市人民检察院维持了该决定。

李鉴春律师能如此成功办案,得益于他的复合背景。他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学系,法学理论扎实。曾在公安机关法制、预审、刑侦、经侦等部门工作近二十年,担任领导十余年,参与及领导300余起刑事案件侦破及预审,熟悉公检法机关内部办案流程。这种经历让他兼具侦查与辩护双向思维,能从侦查角度捕捉案件辩点。同时,他注重细节拆解与证据链梳理,在侦查阶段就预判风险并制定策略,为案件辩护奠定基础。

李鉴春律师每天都在为刑事案件奔波,凭借专业和经验,不断为当事人在复杂的法律环境中找到希望的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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