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席上的坚定身影,往往能在复杂的法律迷宫中为当事人寻得一线生机。樊梦怡律师便是如此,在众多案件里展现出卓越的专业素养与不懈的努力。
在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审理的廖XX、王XX、刘XX、冷XX、杨X贩卖毒品、非法持有毒品案中,樊梦怡担任被告人杨X的辩护人。面对这起复杂的毒品案件,她展现出敏锐的洞察力。从犯认定上,依据被告人冷XX的供述,毒品是其主动提出购买,再与杨X商量,且杨X供述毒资是与冷XX一人一半,樊梦怡据此指出杨X在非法持有毒品的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应认定为从犯。同时,她还强调杨X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然而,法院认为非法持有是一种客观持有行为,不宜划分主从犯,未采纳从犯认定的辩护意见,但采纳了“被告人杨X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罪行”的情节,对杨X从轻处罚。这一案件中,樊梦怡凭借多年的法律实务经验,精准地分析案件细节,虽部分观点未被采纳,但为当事人争取到了一定的从轻处理。
另一起原告李XX与被告卢XX的离婚纠纷案件,也体现了樊梦怡的专业能力。原告李XX以婚前了解不够、婚后因家庭琐事争吵、被告对怀孕的自己不闻不问等理由诉请离婚,要求婚生女由自己抚养,被告一次性支付抚养费。樊梦怡作为原告的委托代理人,积极为原告争取权益。但法院认为原、被告经登记结婚,婚姻关系合法有效,且原、被告曾都有过婚姻,现重新组建家庭并生育女儿,应珍惜重建的家庭,而原告未提供夫妻感情完全破裂的证据,最终驳回了原告离婚的诉讼请求。即便结果不尽如人意,樊梦怡依然以专业的态度为当事人竭尽全力。
从2012年开始执业至今,樊梦怡累计承办案件已逾800件,其中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相关案件就有400余件。她毕业于南昌大学法学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现执业于江西康润律师事务所。她身兼九江市律师协会奖惩委副主任、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等多重职务,这使得她既能精准把握司法实践导向,又能深入了解行业需求。在每一个案件中,她都坚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全心全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值得当事人信赖的专业法律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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