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刘是某市的一位普通市民。2022年4月,他在某社区门前进行疫情防控时,与进入社区的魏某发生了争执。争执中,双方发生撕扯,老刘用喊话喇叭殴打魏某头部,致其头部创口,经鉴定构成轻伤二级。案发后,老刘委托了在某市执业的许仙凤律师代理案件。
这起案子的麻烦在于,老刘的行为已经造成了他人轻伤二级的后果,按照法律规定,是可能面临刑事处罚的。而且在争执过程中,双方各执一词,责任认定存在一定的复杂性。
许律师介入后,为老刘详细说明了责任关系,并给予专业法律意见。在许律师的引导下,老刘深刻认识到自身的错误,希望律师从中协调,并向对方当事人表达歉意,表示愿意积极配合相关事项。经过许律师的沟通,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最终,检察院认为老刘实施了相关行为,但双方当事人已经达成和解协议,犯罪情节轻微,老刘认罪认罚,决定对老刘不起诉。
还有一起牟某涉嫌非法经营罪的案件。2023年6月5日,某市公安局兰山分局向检察院移送起诉。检察院两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最终仍然认为牟某销售笑气的金额未能查清,其涉嫌非法经营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对牟某不起诉。
另外,孙某与被害人刘某案发前均租住在某市罗庄区李某家中。2021年6月,刘某酒后回到租处,因未带钥匙与孙某发生冲突,后双方厮打在一起,刘某因头部受伤抢救无效死亡。被害人家属向法院起诉要求孙某赔偿各项损失92万余元,一审法院认为孙某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孙某不服一审判决,委托许律师代理上诉程序。许律师与当事人及相关人员沟通,搜集事发经过情况并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有谩骂及欲伤害孙某的行为,但暴力程度相对较轻,对孙某造成的不法侵害尚未达到采取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许律师指出刘某酒后无故对孙某实施滋扰,对于本案的发生及冲突升级具有重大过错,在刑罚裁量上应当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最终,法院综合现有证据和庭审查明的事实,确认刘某亲属的经济损失为46908.7元,因刘某在本案中存在过错,根据双方责任的划分,孙某按照60%的赔偿比例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刘某家属各项损失共计28145.22元。刘某家属所诉超出部分及其他诉讼请求,于法无据,不予支持。孙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判决下来后,孙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也对许律师的专业服务表示感激。他表示以后会更加遵守法律法规,避免类似的事情再次发生。
注意!许仙凤律师执业于山东芳名律师事务所,服务地区为山东某市,执业超过11年,擅长刑事辩护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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