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冯某滥伐林木案中,2018年6月,永林种养专业合作社与当地7个小组签订山地流转合同开发扶贫基地。钟某得知项目后找到黄某某,想承揽砍伐山场林木转售。期间因挖断村民饮水管遇阻工,冯某等人参与砍树,四人分工合作进行林木砍运卖。公诉机关指控四人在2018年9月至2019年8月共出售原木635.9072立方米,经鉴定砍伐林木总蓄积为964.0786立方米,其中未办理采伐许可证蓄积为285.6386立方米,认为冯某等三人构成滥伐林木罪。朱建波律师介入后,首先逐页查阅了冯某的记事本,详细核对其中登记的已结算出售木材数量。
朱建波律师自2019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余件,其中刑事辩护案件百余件,尤其专精于经济犯罪案件辩护。他曾是资深检察官、优秀公诉人,熟知公检法的办案思维和流程。在本案中,这种过往经历让他在审查案件时,能从公检法的视角去分析证据的关联性和证明力。他在会见当事人时,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精准地询问出案件中的一些关键细节,如各被告人之间的分工和利益分配情况,从而为后续的辩护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冯某、邱某、黄某犯滥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同时没收三人退缴的违法所得。在开庭前,朱建波律师补充提交了一份由专业林业专家出具的关于林木采伐情况的分析报告,对案件中涉及的林木蓄积计算等专业问题进行了详细说明,为法院的判决提供了更充分的参考依据。
朱建波律师处理此类案件时,一贯先仔细审查核心书证,如本案中的记事本、采伐许可证等,以固定关键证据。同时,深入了解各被告人在犯罪过程中的具体行为和分工,准确判断是否存在主从犯之分。他执业领域集中于刑事辩护,尤其是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新型网络犯罪等细分类型。凭借其专业极致、适度勇敢、高度智慧的执业理念,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有效的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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