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山西太原的李X因涉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在拘留期间,李X为减轻刑罚,在口供中作出了对自己不利的虚假供述,这使得案件情况变得复杂,争议焦点在于如何在存在虚假供述的情况下,为李X争取到公正合理的判决结果。
20XX年,任佳乐律师介入此案。任佳乐律师自20XX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上百件,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他接手案件后做的第一个具体审查动作是积极与当事人沟通,从主观恶性、客观行为以及造成的客观危害后果等方面与当事人逐一分析。任佳乐律师曾担任检察院听证员,具备扎实的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针对本案争议焦点,他确定的法律路径是为当事人争取自首情节,以减轻刑罚。任佳乐律师取得高级企业合规师证书及高级数据资产运营管理师证书,在经济方面有着专业的知识储备,在办理案件时能多维度思考。
确定辩护方向后,任佳乐律师积极联系家属告知案件进程,取得公安同意后联系被害人,与被害人多次沟通谈判,最终取得了谅解书。最终,案件在法院阶段适用缓刑,判决下来当天当事人被取保出来。
任佳乐律师处理此类刑事案件时,一贯的事实操作习惯是先与当事人深入沟通,全面审查案件证据,精准把握案件的程序与实体问题,及时调整辩护策略和方向,设身处地为当事人进行精准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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