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索赔案
2017年的某天,在XX国道上,于某某驾驶四轮拖拉机由南向北行驶,当行至江苏某建设公司承建的施工路段时,意外发生了。于某某逆向行驶导致车辆侧翻,他自己受伤,乘坐的妻子赵X当场死亡,车辆也损坏严重。经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认定,于某某违章驾驶是事故主要原因,而江苏某建设公司未在施工路段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负次要责任,赵X无责任。
事故发生后,死者赵X的丈夫于某某、儿子于甲、于乙以及赵X的父母等五人,就赔偿问题与江苏某建设公司进行协商,但一直未能达成一致。此时,他们心急如焚,不知道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这个关键时刻,他们找到了从2012年开始执业的刘刚律师。刘刚律师执业以来累计办理案件上千件,曾参与办理多起由公安部及安徽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重案要案。刘刚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赶到交警部门,调取了本案涉及交通事故的详细材料。经过仔细分析具体案情,他确定了有针对性的代理思路。
随后,刘刚律师代表五名原告向宿州市XX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金额为132167.64元。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江苏某建设公司未做到在施工路段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在本次道路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应对五原告承担赔偿责任。最终,法院参考《安徽省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的相关数据,判决被告江苏某建设公司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赔偿原告于某某等五人125046.30元,案件受理费564元也由被告负担。
刑事辩护案
单某某自2015年起,在自己家中雇佣员工从事炒面加工生产。为了让炒面更加劲道、口感好,他在生产过程中加入了食品生产所禁止的硼砂。公诉机关指控其每天能生产炒面1500斤左右,以每斤1元的价格对外销售,认定单某某自2019年底至2020年10月生产、销售的炒面价值51万元,并建议对其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单某某本人对指控的罪名表示认可,但对涉案金额存在异议。于是,他委托了刘刚律师为其辩护。刘刚律师不仅在交通事故等民事案件方面经验丰富,在刑事辩护领域也颇有建树,他还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安徽君光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
刘刚律师接手案件后,认真研究了案卷材料。他发现公诉机关认定涉案金额存在诸多不合理之处。他指出,单某某从面粉供应商赵XX处购进面粉生产炒面,但其向赵XX的汇款还包括购买食用油的款项及偿还赵XX借贷的款项,此金额应予扣除;对于面粉产出炒面的数量,仅有单某某的供述,缺乏其他客观证据予以印证;购进的面粉在生产中也存在退货、损耗等情况,不能进行简单地推算。
在法庭上,刘刚律师据理力争,着重从涉案金额方面进行辩护。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认为,公诉机关指控单某某生产、销售金额为51万元的证据不充分,采纳了刘刚律师的辩护意见。最终,被告人单某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律师价值
在交通事故索赔案中,刘刚律师迅速行动,第一时间调取关键证据,精准把握案件关键,确定合理的代理思路,使得所提出的主张得到法院支持,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在刑事辩护案中,刘刚律师仔细研究案卷,抓住涉案金额这一关键问题进行深入辩护,成功促使法院降低了认定的涉案金额,从而大幅降低了被告人的刑期,最大程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实践意义
在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中,司法实践越来越注重对受害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同时也强调施工单位等责任主体应尽到安全防护、警示等管理维护义务。对于道路管理维护缺陷导致的交通事故,只要责任主体不能证明已尽到相应义务,就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在刑事辩护方面,对于涉及金额的指控,法院会更加注重证据的充分性和合理性,辩护律师可以从证据的关联性、客观性等方面进行有效辩护,为被告人争取更公正的判决。
结尾
从这两起案件可以看出,刘刚律师在处理案件时证据调取及时、代理思路精准、辩护策略有效。无论是民事纠纷还是刑事辩护,他都能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能力,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是值得信赖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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