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鉴春律师拥有十六年执业经验,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学系,曾有十余年刑侦预审和两年大学法学特聘讲师经历,承办案件超千件,尤其在刑事辩护领域成果显著。下面通过一个典型案例来展现他与众不同的办案路径。
通常情况下,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这类案件中,辩护律师多会在审判阶段进行常规的罪轻辩护,强调当事人的一些从轻情节,如初犯、偶犯等,但往往较难改变案件走向,常见结果可能是判处一定期限的有期徒刑且难以适用缓刑。
然而,在万X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中,李鉴春律师选择了不同的路径。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批捕时,他第一时间介入,会见万X全面了解案情,确认其在共同犯罪中仅起辅助作用,系从犯,且为初犯、偶犯,无前科。同时,动员家属主动退赔8000元,并劝导万X认罪认罚。之后及时向承办检察官提交《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重点论证其从犯地位、退赃退赔、认罪认罚等情节,不符合逮捕必要性条件。
按照常规,在涉案资金流转频繁(转入203420元,转出158937元,取现123200元,查实犯罪资金90955元)、当事人获利4000元且涉共同犯罪的情况下,很可能会被批捕并最终判处实刑。
不同的是,检察机关采纳了李鉴春律师的辩护意见,依法作出不予批捕决定。公安机关随即对万X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案件侦查终结移送起诉后,李律师继续跟进,结合案件进展及万X的悔罪表现,向检察机关提交了《建议适用缓刑法律意见书》,检察机关采纳建议,在起诉时提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的量刑建议。最终,法院经审理全面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判决万X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与常规结果相比,李律师通过分阶段的有效辩护,实现了“不予批捕→缓刑建议→缓刑判决”的全程有效辩护,最大限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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