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间借贷的法律纠纷中,当事人往往会陷入复杂的法律困境。本案中,上诉人蔡X因与被上诉人陈X的民间借贷纠纷,不服原审判决而提起上诉。蔡X面临着利息计算方式以及诉讼时效等关键问题的争议,她急需专业律师为其在法律的迷宫中找到出路。
福州苏湖城律师,厦门大学法学硕士,自200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专职执业近20载。他是北京中银(福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专委主任,同时担任着众多社会职务,如福建省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福州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等。苏律师秉持着“敬律师之业、行仁义之德、事辛苦之力、求法律之公”的执业理念,在法律领域深耕细作,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千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
在本案中,苏湖城律师接受蔡X的委托为其代理上诉。他针对原审判决,提出了两个关键的上诉理由。其一,双方虽约定利息按2分利算,但未明确是按月息2%或者年息2%计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本案应视为不支付利息,而原审判决却直接认定按月息2%计算是错误的。其二,根据《合同X》第二百零五条的规定,2011年4月22日前的利息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不应当被支持。苏律师的这些观点,体现了他在法律条文运用上的严谨和细致。
苏湖城律师在法律界的影响力不仅体现在实务中,在教育与学术领域也颇有建树。他受聘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和福建农林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还担任教育部学位中心学位论文(刑事类)质量评审专家,并且作为副主编参与编著了法律出版社出版的《企业经营365个法律痛点解决之道》《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等企业法律实务系列丛书。
尽管最终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参照民间交易习惯确定本案借款月利率为2%,并认定利息的诉讼时效应从借款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开始起算,驳回了上诉,维持原判。但苏湖城律师在整个案件代理过程中,充分发挥了自己的专业能力,为当事人据理力争。他的专业精神和丰富经验,在此次民间借贷纠纷上诉案中得到了充分的展现。他在民商事纠纷领域的深入研究和实践,为当事人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服务,也为法律行业树立了一个专业、负责的形象。苏湖城律师凭借着多年的执业经验和深厚的法律知识,在每一个案件中都全力以赴,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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