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XXXX0520,钱某因涉嫌开设赌场被常州市公安局XX分局侦查。公安机关掌握了现场的赌具、部分参赌人员的口供等证据,钱某处于可能被羁押的困境。
此时,2017年执业的潘鹏飞律师接手此案。他执业至今累计承办刑事辩护案件已逾161件。潘鹏飞律师首先对现场查获的赌具进行了详细审查,逐件核对赌具的来源、使用痕迹等信息,发现部分赌具的使用频率和磨损程度与指控的开设赌场时长不符,通过向专业鉴定机构咨询,验证了这一异常,这使得后续辩护中对赌场经营规模的认定有了新的方向。
在比对参赌人员口供时,潘鹏飞凭借比对过上千份笔录的经验,发现不同人员口供中关于钱某参与程度的描述存在诸多矛盾。他逐一与证人沟通,核实口供真实性,进一步验证了矛盾点的存在,这为质疑钱某在案件中的核心作用提供了有力支撑。
在查证过程中,担任仲裁委建工专业委员的潘鹏飞律师还注意到案件中的法律适用问题。他深入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分析开设赌场罪的构成要件,发现现有证据在钱某主观故意方面的证明存在不足。他积极与办案机关沟通,提交详细的法律意见书,阐述自己的观点。最终,公安机关采纳了部分辩护意见,认为钱某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决定对其取保候审,期限从20XX年X月XX日起算,钱某交纳保证金伍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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