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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定胜负:多起合同纠纷的司法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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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07 · 1182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文贤飞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4年
律所:四川听涧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101202210494135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8281908816
代表案例:40个
律师优势:;办案经验丰富,跨领域办案经验 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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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电气供应商手握88万余元货款的合同,却遭遇对方推诿,这场买卖合同纠纷该如何解决?文贤飞律师,2022年开始执业,就职于四川听涧律师事务所,擅长刑事案件、建设工程纠纷、合同纠纷等多领域,累计承办案件已逾400件。下面以其代理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为例,看看他如何凭借对证据的精准把握赢得诉讼。
证据定胜负:多起合同纠纷的司法较量

这起案件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原告是一家电气供应商公司,被告也是一家公司。争议焦点在于被告应支付的剩余合同款金额,原告认为被告应支付889151.74元及资金占用利息,而被告辩称仅欠付进度款95302.91元,且未办理结算,未达到付款条件。

原告最初掌握的证据有2020年8月30日与被告签订的合同,证明双方存在买卖关系;还有四方收货验收单,上面有签字盖章,核算出总金额。但关键缺失在于被告以未办理结算为由拒绝支付剩余款项,试图模糊付款条件。

文贤飞律师介入后,对原告提供的证据进行了细致梳理。他确认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强调原告已完成供货义务。对于收货验收单,他指出其有四方签字盖章,能完整连续地证明总货款金额。通过这些证据的整理和分析,补强了原告证据链,证明结算条件已成就,付款条件也已满足。

在庭审中,这些证据起到了关键作用。被告以未办理结算、未达到付款条件进行质证。文贤飞律师回应称,结算系双务行为,原告的证据完整且连续,已具备结算条件,付款条件已然成就。

最终,法院认为原告与被告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已完成供货义务,收货验收单能证明总货款金额及未付款金额。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支付货款889151.74元及资金占用利息,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文贤飞律师在处理证据问题上,有一套清晰的方法论。首先优先核查合同的合法性与有效性,以此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其次关注关键证据的完整性和连续性,像本案中的收货验收单,要确保其能完整证明案件事实;最后针对对方的质证理由,从证据本身的逻辑和法律规定出发进行有力回应,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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