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案件是网络平台代理合同纠纷,毕晓娜律师代理的是某网络传媒有限公司,作为省级代理商。一审中,对方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合作平台停运、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为由,起诉要求解除合同、返还服务年金100万余元并支付违约金。一审法院未严格区分合同主体与责任边界,错误认定该网络传媒有限公司存在“选任产品不当”,判决其返还服务费10万余元。
当事人最初掌握的证据有限,难以清晰证明自身已完成委托事务以及平台停运责任不在己方。毕晓娜律师介入后,开展了一系列证据补强行动。她全面梳理案件事实与证据,精准锁定三大核心抗辩点。为证明合同性质与履行边界清晰,她收集了双方签订的《产品(服务)购买协议》,表明这是委托合同,公司仅受托代采平台服务包,且已按约完成工作,委托事务全部履行完毕,后续平台运营风险与公司无关。为明确责任主体,她找出三方《X代理协议书》,其中明确约定平台运维义务归第三方,平台停运系第三方原因,并非公司违约导致。针对一审存在的严重程序与法律适用错误,她指出一审将本案错误定为劳务合同纠纷,遗漏必须参加诉讼的第三方主体,且在第三方涉刑、资金未定性情况下未中止审理。
二审中,毕晓娜律师提交银行电子回单、工作沟通记录等关键证据,完整证明款项已转交第三方、公司仅收取合理佣金、已全面履行省级代理服务义务。同时严谨论证:案涉两份合同主体、权利义务相互独立,一审混淆合同关联关系错误判令公司担责;公司并非产品销售方,无退款义务,一审突破合同相对性加重公司责任。
对方在庭审中可能会坚持一审观点,认为平台停运是公司选任产品不当导致,公司应承担退款责任。毕晓娜律师则依据收集的证据,有力回应对方质证。她强调合同性质和责任划分,指出公司已完成委托事务,平台停运责任在第三方,一审存在程序和法律适用错误。
最终,二审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毕晓娜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一审事实认定错误、法律适用不当、程序违法,判决撤销一审判决,驳回对方全部诉讼请求。
毕晓娜律师在处理这起案件的证据问题上,采用了精准锁定核心抗辩点、全面收集关键证据、严谨论证合同关系和责任划分的方法论,为企业在复杂商事合同纠纷中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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