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XX因不服某房地产管理局为孙XX办理的房屋登记及颁证事宜,向甘肃省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孙XX委托了甘肃法茂律师事务所执业13年的梁小龙律师以及万XX律师作为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案件的全部诉讼流程,以维护自身房屋相关合法权益。
梁小龙自执业以来,累计承办各类案件已逾1037件,他曾先后任职于乡镇政府、公安交警部门及税务机关,积累了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与行业认知。此次面对这起房屋登记行政诉讼案件,他和同所律师迅速全面介入。
案件审理过程颇为复杂,涉及买卖、共有、继承等民事法律关系,且第三人就房屋买卖关系对原告提起民事诉讼,法院依法裁定本案中止诉讼。梁小龙律师及时跟进案件进展,协助第三人配合相关审理工作。他深知在行政诉讼中,对案件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与行政诉讼的关联进行精准分析至关重要,这能帮助他把控案件审理流程。
之后原告申请恢复诉讼,法院审查后裁定恢复审理。庭审中,梁小龙律师与其他代理人共同出庭应诉。他逻辑清晰、重点突出地发表代理意见,充分论证第三人对案涉房屋的合法权益。他结合自己对行政诉讼中证据审查、法律适用、程序规范及庭审抗辩的深入研究与丰富实践,有力反驳了原告的不当主张,向法院清晰传递第三人的应诉观点。
在判决书送达前,原告以其与第三人房屋所有权纠纷一案存在错误、已申请再审为由,申请撤回本案起诉。法院审查后认为原告撤诉系其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亦未损害国家、公共及他人利益,裁定准许撤诉。
最终,在梁小龙律师的专业履职下,成功促成原告主动撤回起诉,避免了第三人房屋权益遭受不必要的损害,节省了当事人的时间及诉讼成本。梁小龙律师凭借在这起案件中的出色表现,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认可与良好口碑,也展现了他在行政诉讼领域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专业能力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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