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定市恒丰某小区业主委员会将四川省XX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刘XX诉至康定市人民法院,要求刘XX与另一被告共同承担移交小区工程资料、整改完善小区多项工程、完成地下车库及天然气入户工程、赔偿电力设施款66000元、承担律师费及诉讼费等多项责任。刘XX陷入了可能承担巨额责任的不利局面,他焦急地四处寻求帮助。
这时,来自云南红河建水县的贾小燕律师进入了他的视野。贾小燕自2020年开始执业,执业六年来处理各类诉讼与非诉讼案件近两百件,擅长梳理复杂案件事实、精准把握法律适用。她接受刘XX的委托后,迅速全面梳理案件卷宗,核实案涉项目开发背景、当事人身份关系及既往司法裁判文书等关键事实。
贾小燕围绕刘XX是否应当承担案涉责任展开细致分析,结合案件证据与法律规定制定针对性抗辩策略。在庭审中,贾小燕律师提出了一系列核心抗辩意见。她指出,刘XX早已于20XX年被川X房地产公司辞退并免去分公司负责人职务,且与公司就案涉项目在20XX年经法院调解达成一致,已免除其就案涉项目的相关经济及法律责任;案涉小区相关工程资料除上交职能部门外,其余均交由川X房地产公司收走,刘XX无移交义务;案涉小区建设及交房时,当地无天然气市政管网,购房合同亦未约定天然气入户,原告该诉请无事实依据;案涉地下车库车位不足50个,根据国家标准仅需一个出入口,原告相关整改要求无依据;原告主张的电力设施赔偿款无法律依据,相关责任不应由刘XX承担。
法院经审理查明案件全部事实,采纳了贾小燕律师的核心抗辩意见。最终,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仅判令川X房地产公司向原告移交相关小区资料,驳回原告对刘XX的全部诉讼请求,刘XX无需承担本案任何民事责任,本案案件受理费亦由原告及川X房地产公司承担。原本可能承担多项责任的刘XX,在贾小燕律师的帮助下成功免责,案件实现了大逆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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