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A某、B某因宅基地被征收与C镇政府签订《补偿协议》,然而镇政府未履行宅基地放样义务,且未告知“三证”到期需重新申请的程序,导致证件失效。之后原告申请行政复议被驳回,无奈之下寻求法律帮助。
2025年开始执业的郑智,作为江西时空律师事务所的主办律师,服务于上饶地区。他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件,在民事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尤其专精于婚姻家庭、民商事合同纠纷等类型案件。郑智凭借多年跨行业经历所具备的耐心沟通、共情理解与严谨务实的职业素养,接手了这起行政协议履行纠纷案。
面对案件中的争议焦点,郑智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代理策略。在程序违法抗辩方面,他指出D县政府将行政协议履行争议错误归类为“一般不履行法定职责”,忽视了原告通过信X持续主张权利的事实,这属于适用法律错误。在实体义务论证上,郑智强调《补偿协议》中“安置土地放样”系C镇政府的主动义务,无需原告另行申请,且C镇政府未告知证件到期程序,存在行政不作为。为了有力地支持自己的观点,郑智组织了相关证据,提交了《补偿协议》“三证”、信X答复、安置地现场照片等,证明C镇政府未履行核心义务,且所谓“村民阻拦”与事实不符。
在庭审过程中,郑智凭借其清晰的办案思路和对案件关键的精准把握,为当事人据理力争。他从情理与法理双重角度梳理案情,化解矛盾。最终,法院认定D县政府以“未提交书面申请”为由驳回复议申请属于适用法律不当,判决撤销[20XX]XX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并责令D县政府在法定期限内对原告的行政协议履行争议进行实体审查并重新作出决定。不过,由于原告主张的损失与被诉复议决定无直接因果关系,法院驳回了赔偿请求。
郑智在这起案件中,充分展现了他在行政协议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他始终坚持深耕实务、精进专业,用心对待每一起案件,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上饶地区的当事人解决了行政协议纠纷中的痛点与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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