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帮信罪案峰回路转
2023年,被告人杨XX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黄冈市公安局黄州分局刑事拘留,后被逮捕。原来,2022年8月至9月期间,杨XX将自己的四张银行卡提供给跑分团队过账违法犯罪资金,两张银行卡共计过账384,952.2元,其中涉诈资金346,042.2元。公诉机关指控杨XX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提供支付结算帮助,且其系累犯,应从重处罚,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案件陷入困境,杨XX家属心急如焚,此时他们找到了从2021年开始执业的高永帅律师。高律师执业至今累计办案数百余件,还担任工会调解员,有着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接手案件后,高律师仔细查阅卷宗,发现公诉机关指控杨XX非法获利4000元的证据不足。原来,指控依据仅为杨XX于2022年8月22日微信支付4次“零钱提现”,且与同案犯供述矛盾。
在法庭上,高律师据理力争,提出杨XX具有自首、积极协助案件办理、主观恶性较小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虽然法院未认定自首情节,但采纳了非法获利证据不足的辩护意见。最终,法院判处杨XX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同时追缴违法所得2000元。
案例二:诈骗罪案缓刑曙光
2023年8月,被告人谭XX和卢XX因涉嫌诈骗罪被黄冈市公安局黄州分局刑事拘留,后被逮捕。公诉机关指控,2023年8月25日,谭XX通过“飞机”软件认识上线刘XX,伙同卢XX等人按照上线指示,冒充领导添加微信好友进行诈骗,虽未成功骗得财物,但涉及金额298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公诉机关认为二人系犯罪未遂、从犯,建议对谭XX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对卢XX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
高永帅律师再次临危受命,为谭XX辩护。高律师深入分析案件,指出谭XX的行为属于诈骗未遂,且在本案中属于从犯,仅提供移动设备,不应认定对诈骗全部金额承担责任。同时,卢XX的辩护人提出卢XX构成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等从轻处罚情节。
经过庭审辩论,法院认定谭XX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是坦白;卢XX自动到案并如实供述,是自首。二人自愿认罪认罚,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是从犯,且犯罪未遂,应当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处谭XX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判处卢XX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同时追缴二人违法所得。
案例三:数罪并罚案轻判奇迹
2025年,被告人王XX因涉嫌贩卖毒品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先后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在贩卖毒品罪中,王XX两次协助联系毒品交易;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中,王XX明知所取现金为犯罪所得,仍协助转移25万元赃款。公诉机关认为王XX构成两罪,应数罪并罚。
高永帅律师为其辩护,提出王XX主动投案,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构成自首;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应认定为从犯;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高律师精准识别量刑情节,与公诉机关积极沟通,引导王XX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最终,公诉机关提出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的量刑建议,并被法院全面采纳。
律师价值
高永帅律师在这三起案件中发挥了关键作用。在证据组织方面,他细致入微,如在杨XX案中准确指出非法获利证据不足,为当事人减轻了处罚。在谈判和调解时机把握上,他积极与公诉机关沟通,争取对当事人有利的量刑建议。在法律适用上,他精准把握法定从轻情节,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程度的从宽处理。
实践意义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刑事犯罪案件,法院越来越注重法定从轻情节的认定和适用,如自首、从犯、认罪认罚等。同时,对于犯罪未遂的案件,法院也会根据具体情况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体现了刑罚个别化与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鼓励犯罪嫌疑人主动认罪悔罪,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
结尾
从这三起案例可以看出,高永帅律师具备证据精细、策略灵活、沟通高效的综合优势。在面对复杂的刑事案件时,他能够精准把握案件关键,为当事人制定有效的辩护策略,争取最大程度的合法权益,是值得信赖的刑事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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