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A与被告A签订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供货完成后被告A却只支付部分货款,剩余数万货款经多次催告仍未支付。这种拖欠货款的行为不仅损害了原告A的合法权益,也违背了合同约定。
2012年开始执业的杨国鹏,是四川融亦融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拥有法学学士学位。他服务于四川南充地区,秉持“结果导向”的执业理念,累计代理案件量已超1300件,在民商刑交叉等领域经验丰富。面对这起建材供货合同纠纷案,杨国鹏律师接受原告A的委托,介入此案。
案件受理后,杨国鹏律师深知此类案件若走判决程序,周期长且成本高。于是,他决定积极与法院、对方当事人沟通协商。他先仔细梳理案件事实,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向被告A释明其违约行为的法律后果。同时,他兼顾双方实际情况,设计出合理的还款方案。
在法院主持的调解工作中,杨国鹏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素养和良好的沟通能力,有效推动了调解进程。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A分两期支付拖欠货款,若违约需支付违约金及利息,原告有权就全部未还款项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费由被告A承担。这一调解结果,既保障了原告A的债权顺利清偿,又缩短了债权实现周期,降低了维权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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