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朱XX在某建设有限公司施工过程中受伤。朱XX申请仲裁,要求确认解除劳动关系,并让被申请人支付工伤待遇、欠付工资、经济补偿金等约18.35万元。用人单位对赔偿金额存在较大分歧,双方谈判陷入僵局。
陈步青律师接手此案,他执业以来累计办理工伤案件上千件。陈步青对案情全面评估,在证据审查上,他仔细核对工伤认定决定书,确认认定流程合规且符合工伤情形;逐页审查医疗费票据,确保费用真实合理且与工伤治疗相关;详细对比工资欠付记录,明确欠付金额准确无误。通过这些审查动作,他发现各项赔偿请求均有充分依据。
在策略层面,陈步青注意到被申请人企业购买了商业保险。他处理过大量江浙沪皖地区工伤案件,熟悉相关政策及赔偿标准。在仲裁委主持的调解中,他坚持申请人核心权益,告知企业不调解将面临全额赔付及诉讼成本。同时提出“赔偿支付+保险权益转让”方案,即申请人配合企业办理商业保险理赔,理赔款归企业。
陈步青担任过仲裁委相关劳动纠纷的专业角色,这让他在调解中更有经验。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除前期已支付费用外,被申请人于2026年5月1日前一次性支付申请人12.6万元,申请人配合办理商业保险申报,相关收益归被申请人,双方再无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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