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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代持纠纷胜诉,律师助力名义股东解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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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06 · 1205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于彩霞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19年
律所:上海浦望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101200811240323
擅长领域:法律顾问
咨询电话:13381851383
代表案例:19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主任律师,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于彩霞律师,上海浦望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律师,擅长刑事辩护,办理全国各地刑事案件,同时办理房产等家事纠纷,婚姻家庭,继承析产,公司股权变更等业务,带领本所优质团队为各成功企业或个人提供全程各项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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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25年,原告A与被告B签订股权代持及转让协议后,B拒不配合办理工商变更。A诉至法院,被告提出协议伪造、优先购买权等抗辩。在这场复杂的股权代持纠纷中,于彩霞律师凭借专业能力成功为A化解难题。
股权代持纠纷胜诉,律师助力名义股东解风险

2025年1月7日,原告A与被告B签订股权代持协议,约定B委托A代持某无人机运营公司30%的股权。5月27日,双方又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A将代持股权作价1元转让给B,B应配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然而,B却未配合办理,A无奈之下诉至法院。

被告B辩称股权实际为其父C代持,股权代持协议系伪造,且股权转让附有条件,其他股东已行使优先购买权,协议条件未成就。面对被告的诸多抗辩,于彩霞律师展开了一系列工作。

她强调被告虽主张股权代持协议系倒签,但已确认签名真实性,而且双方后续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等实际履行行为形成了印证,使法院认定协议有效,不受签署时间争议影响,成功反驳了“协议伪造”的抗辩。在优先购买权问题上,公司其他股东经合法传唤未到庭,于彩霞律师据此主张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法院予以采纳,排除了被告“协议条件未成就”的关键抗辩理由。同时,她合理主张股权变更登记,未盲目坚持要求法院介入公司内部自治事项,避免了不必要的诉请被驳回,提高了诉讼效率。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定,股权代持协议和股权转让协议均有效,公司其他股东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B未按约办理变更登记构成违约。判决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将A持有的30%股权变更登记至B名下,驳回A要求变更公司章程诉讼请求

对于普通人而言,在涉及股权代持等商事活动时,首先需要签订明确、规范的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遇到纠纷时,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协议、履行行为等。在诉讼过程中,要合理界定诉讼请求范围,避免盲目提出不合理的诉求。同时,要了解相关法律程序和规则,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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