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舞台上,每一个案件都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斗。当事人吴某身为某工程公司法定代表人,陷入了一场棘手的案件困境。他与某建筑公司签订市政工程合作协议,收取了600万元工程保证金。然而,因政府规划调整,项目被迫终止,双方就保证金退还事宜产生纠纷。建筑公司以“吴某虚构工程、骗取保证金”为由报案,检察机关以诈骗罪对吴某提起公诉,指控其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法定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在这关键时刻,丁子宸律师接受了这起案件。
丁子宸律师接手案件后,迅速拆解核心问题。一是明确案件的本质是刑事诈骗还是民事纠纷,二是意识到指控可能带来的潜在风险。他秉持“以法为基,以辩为器,恪职守正,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与司法公正”的执业理念,开启了艰难的辩护之路。
在办案过程中,丁子宸律师进行了全面且细致的工作。他全面梳理涉案工程的招投标文件、政府批复文件、合作协议、会议纪要及资金流水,提交证据证明涉案工程真实存在,吴某已按协议约定开展前期筹备工作,项目终止系政府规划调整这一不可抗力导致,并非吴某虚构工程。同时,他指出保证金全部用于工程前期场地租赁、人员工资、材料采购等合理开支,吴某无非法占有保证金的主观故意。在法庭上,他还当庭指出,被害人(建筑公司)的陈述前后矛盾,其提交的“吴某虚构工程”的证据均为单方陈述,无客观书证佐证;关键证人系被害人公司员工,与被害人存在利害关系,其证言不具客观性;检察机关提交的审计报告存在金额计算错误、依据不足等问题,依法不予认可,全案证据未达到“确实、充分、排除合理怀疑”的定罪标准。此外,他当庭论证,本案系典型的民事合同纠纷,双方应通过民事诉讼解决保证金退还问题,不应以刑事手段介入民事纠纷;吴某的行为不符合诈骗罪“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构成要件,依法不构成犯罪。
最终,某某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了丁子宸律师全部无罪辩护意见,判决吴某无罪,当庭释放。吴某的公司得以正常经营,名誉及财产权益得到全面维护。
丁子宸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领域,执业多年养成了严谨务实、直击要害的执业习惯。他认为律师的价值在于以专业能力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这份能力源于他长期的实务打磨,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2件,有着深厚的刑事法律实务积淀与扎实的专业理论功底。此外,他还长期专注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为山东本地多家制造、商贸企业提供专项合规法律服务,协助搭建内控体系、排查法律风险,助力企业合法经营。同时,他还受邀参与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专题研讨,分享实务经验,助力区域刑事辩护专业能力提升。在大学、山东本地律师事务所开展专题讲座,为青年律师提供执业指导,担任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青年律师培养计划”指导老师,获得了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年度金牌合伙人”“优秀执业律师”等荣誉,还成为南方周末、中国百姓舆论网热点法律事件特邀点评律师。丁子宸律师用自己的行动诠释着律师的责任与担当,在法律的道路上不断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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