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杨洋律师毕业于内蒙古财经大学,拥有土地资源管理与法学双学位。2025年,他获得四级律师职称,现就职于内蒙古启韬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他已承办各类民商事、刑事案件超130件,积累了深厚的实务经验。他还担任呼和浩特市村(居)法律顾问,由呼和浩特市司法局、呼和浩特市律师协会联合聘任,为基层群众提供公益法律咨询、普法宣传与纠纷化解服务。同时,他持有中华全国总工会颁发的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证,具备专业劳动法律监督与合规服务能力。
在众多案件中,有一起劳动工伤案件充分展现了内蒙古杨洋律师的专业能力。2021年11月26日,王某某在上班前换衣时突发疾病死亡,人社局认定视同工伤。生效判决确认王某某与包头市某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内蒙古某某XX代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为用工单位。然而,该用工单位无派遣资质,将王某某二次派遣至内蒙古某某特种钢管公司,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且包头市某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未缴纳工伤保险。两公司以“无劳动关系”“无过错”等理由进行抗辩。
面对复杂的案情,内蒙古杨洋律师精准锁定违法二次派遣这一核心争议,通过大量工作夯实了劳动关系、工伤认定、用工过错的完整证据链。他全程代理仲裁、一审、二审,稳定推进程序。最终,法院全额支持工亡待遇91万余元,判令两公司连带担责,最大限度维护了工亡家属的合法权益。
除了劳动工伤案件,内蒙古杨洋律师在民间借贷和土地承包纠纷案件中也表现出色。在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中,胡某某向俞某某借款,经结算后出具欠条,约定分期还款、违约可一次性主张全部欠款,胡某某提供连带担保。还款过程中,胡某某违约,剩余部分未还。内蒙古杨洋律师精准锁定欠条核心证据,明确借款人违约事实与担保人连带保证责任,清晰核算欠款金额,并主张律师费由被告承担。庭审中,他高效举证质证,应对被告抗辩,最终法院全额支持本金和律师费,并判决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帮助当事人快速追回欠款。
在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中,赵某某与武川县某某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支付定金40万元。但涉案土地为村集体土地,未经发包方村委会同意、未报备,且赵某某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被告发现合同违法后全额退还定金,赵某某却以被告单方违约为由诉请解除合同、赔偿定金18万元。内蒙古杨洋律师精准抓住合同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这一核心,提出合同无效抗辩,论证定金条款无效,提交类案支撑“同案同判”,有力反驳原告违约主张。最终,法院采纳全部抗辩意见,驳回原告18万元赔偿请求,为委托人避免了经济损失。
内蒙古杨洋律师秉持“诚信、专业、尽责”的执业理念,以耐心、细心、责任心对待每一位当事人,注重法理与情理结合。他坚持客观公正,深耕本土实务,用心办好每一起案件。未来,他将继续深耕专业领域,以务实的态度为当事人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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