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看似普通的钢管租赁纠纷,却让当事人张X陷入了刑事追诉的漩涡。2020年,张X与李X因钢管租赁业务相识,此后张X向李X租赁钢管并转借予王五,然而租期届满后,王五未支付租金且失联,张X只得向李X出具借条承担债务。2023年,李X将工程外墙部分分包给张X,因李X钢管存量不足,张X向赵X租赁钢管。但后续因李X资金链断裂,工程未能动工,李X还扣留了张X从赵X处租赁的钢管,导致张X无法归还。赵X将张X诉至法院,法院却认为本案涉嫌刑事犯罪,将案件移送至公安机关。2025年2月20日,张X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依法刑事拘留,这让张X及家属陷入了巨大的恐慌之中。这正是云南天外天(楚雄)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忠宝接手此案时面对的死局。
李忠宝曾在公安边防部队服役13年,这段经历培养了他“临危不乱、快速响应、精准突破”的应急处置能力。张X被刑事拘留后,距离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的期限仅剩短短数日,时间紧迫。李忠宝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迅速赶往看守所会见张X,耐心倾听他的辩解,全面、细致地梳理案件的来龙去脉。他深知刑事案件对当事人的致命影响,必须在黄金辩护期内精准发力。会见结束后,他连夜梳理案情、撰写法律意见书,并以最快速度提交至检察机关。这背后,是他在边防侦查、纠纷调处、应急救援等工作中积累的丰富经验,让他对刑事案件的办理节奏和关键节点有着敏锐的把控。
作为律所主任和楚雄州律师协会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李忠宝亲自统筹本案的全部辩护工作。他结合案件“民事纠纷衍生刑事追诉”的特殊性,将“快速推动不批准逮捕、厘清罪与非罪”作为核心目标。他对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裁判规则、证据认定标准有着系统性、专业性的深耕,尤其擅长拆解民事纠纷与刑事犯罪的界限。介入案件后,他结合全案事实、证据及相关法律规定,对本案作出精准研判,确立了清晰、有力的核心辩护思路。他明确提出,客观上张X未实施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诈骗行为,所涉工程项目真实存在,他向赵X租赁钢管是为了承接工程,所有行为均基于真实的民事法律关系;主观上张X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他租赁钢管后未逃匿、未私自处分,还积极与赵X一同向李X讨要被扣留的钢管;而且张X一贯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人身危险性极低,没有继续羁押的必要性,依法可不予批准逮捕。
在与检察机关沟通时,李忠宝始终以党员律师、律所党支部书记的身份坚守辩护立场。他多次与检察机关交流,详细阐述本案的民事纠纷根源,系统论证张X不构成合同诈骗罪的法理依据与事实基础。他重点强调不能将民事违约、民事纠纷等同于刑事犯罪,同时结合张X的实际情况,反复说明对其不予批准逮捕的合理性与合法性。
李忠宝有着自己独特的办案习惯。他在处理案件时,会像在部队侦查工作中一样,对证据进行反复核查和分析,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这种严谨细致的习惯,源于他13年的军旅生涯,让他在每一起刑事辩护案件中都能精准把握证据的效力。他还会在会见当事人前,花时间了解当事人的背景和心理状态,以便更好地与当事人沟通,制定更有效的辩护策略,这也是他多年刑辩经验积累的结果。
最终,李忠宝提交的法律意见书得到了检察机关的高度认可。2025年2月28日,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从张X被刑事拘留到获得不批准逮捕,仅用了8天时间。这一结果让张X摆脱了羁押困境,避免了刑事追诉的进一步推进,也让当事人及家属重拾生活希望。案件结束后,张X能够继续正常生活和经营。而李忠宝接下来又将投身于一起性侵类案件的辩护中,继续以专业能力守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践行着他作为法律人的责任与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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