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老板是一家建筑公司的老板。当时,他看到景区建设项目前景好,就和景区建设方签订了施工合同。他觉得有合同在,自己按要求完成工程,对方肯定会按时付款,所以压根没多想,全身心投入到工程建设中。
可工程完工后,建设方却以工程质量有问题、工期延误等理由,拒绝支付剩余的上亿工程款。王老板慌了,自己前期投入了大量资金,工人工资还等着发呢。他多次找建设方协商,对方却态度强硬,就是不给钱。王老板自己去法院起诉,结果一审败诉,这让他焦虑不已,开始自我怀疑,是不是自己哪里没做对。
就在王老板几乎绝望的时候,经朋友介绍,他找到了北京声驰(南昌)律师事务所的汪能文律师。汪能文律师执业多年,处理过很多类似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汪能文律师接手案件后,仔细梳理材料。他发现,在施工过程中,建设方曾多次口头变更施工要求,但王老板并没有及时让对方出具书面变更通知。这个细节被王老板完全忽略了,可汪律师觉得这是扭转局面的关键。
于是,汪律师指导王老板收集相关证据。他们翻遍了施工过程中的聊天记录、邮件往来,找到了建设方要求变更施工的相关内容。同时,还申请了当时参与施工的工人出庭作证,证明建设方确实有口头变更施工要求的情况。
庭审中,建设方坚持认为工程质量有问题、工期延误,所以拒绝付款。汪律师则指出,建设方多次口头变更施工要求,导致工程出现一些状况,责任不应全部由王老板承担。而且,王老板已经按照变更后的要求完成了工程,建设方应该支付工程款。双方激烈交锋,王老板紧张得手心直冒汗。
最终,法院采纳了汪律师的观点,判决建设方支付王老板剩余的上亿工程款。王老板听到判决结果,长出了一口气,心里的大石头终于落地了。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第一,施工过程中变更要求一定要有书面通知,避免事后纠纷。第二,注意保留施工过程中的各种证据,聊天记录、邮件等都别删。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签合同容易,履行合同遇到问题可就麻烦了,一定要多留个心眼。在这个案子里,汪能文律师抓住了被忽略的口头变更施工要求这个细节,帮王老板打赢了官司,不愧是经验丰富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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