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吴X与王X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20XX年起,双方开始分居,所有联系方式均被拉黑,自此双方零见面、零沟通,婚姻关系名存实亡。20XX年,吴X委托张丹华律师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判决离婚,明确子女抚养权及探视方案,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张丹华律师于20XX年开始执业,执业至今,累计承办百余件案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其毕业于集美大学法学本科,持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是湖北文喆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张丹华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指导吴X收集整理双方分居4年的证据材料,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申请诉前调解。
张丹华律师在接受委托后,仔细研究了吴X提供的证据材料,发现双方分居时间长达4年,且所有联系方式均被拉黑,符合《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的分居满二年法定离婚情形。同时,张丹华律师还发现,吴X在分居期间一直独自抚养孩子,王X从未支付过抚养费,这也为吴X争取子女抚养权提供了有力证据。此外,张丹华律师还通过调查发现,王X在分居期间有出轨行为,这也为吴X争取财产分割提供了有力证据。
在办理此类离婚案件时,张丹华律师通常会采取以下操作习惯:一是仔细研究案件事实和证据材料,找出案件的关键节点和争议焦点;二是根据案件的关键节点和争议焦点,制定详细的诉讼策略和调解方案;三是在诉讼过程中,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四是在调解过程中,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积极引导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最终,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自愿离婚,子女抚养权及探视细则当庭确认,双方无争议财产处置方案确定,从委托至调解书生效仅用了15日。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