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贩卖毒品、非法持有毒品案中,被告人杨X面临着非法持有毒品罪的指控,这是他人生的至暗时刻。而这,正是樊梦怡律师接手此案时面对的死局,她是江西康润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
在法庭上,樊梦怡开始了她的辩护。她指出,根据被告人冷XX的供述,毒品是其主动提出购买,再与杨X商量,且杨X供述毒资是与冷XX一人一半。由此,她认为杨X在非法持有毒品的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应当认定为从犯。能精准地从案件细节中找到这个关键辩护点,与她毕业于南昌大学法学专业密不可分,扎实的法学知识让她有足够的能力去挖掘案件的关键信息。同时,她还提出被告人杨X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请求法庭予以考虑。
然而,法院认为,虽然两人在出资、付款等环节作用不同,但非法持有是一种客观持有行为,不宜划分主从犯,未采纳樊梦怡关于“杨X系从犯”的辩护意见。但最终法院采纳了“被告人杨X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罪行”的情节,决定对其从轻处罚。
樊梦怡在处理案件时,有自己独特的习惯。她习惯在开庭前,反复研读卷宗,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这种习惯源于她十余年的执业经验,她深知在法律案件中,一个细微的线索都可能成为改变案件走向的关键。就像在这起案件中,她对被告人冷XX和杨X之间关于毒品购买和出资情况的细节把握,才为她提出从犯认定的辩护意见提供了依据。
在另一起原告李XX与被告卢XX的离婚纠纷案件中,樊梦怡作为原告的委托代理人参与诉讼。她仔细分析原告的诉求和提供的证据,为原告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在面对被告称夫妻感情很好不同意离婚的情况,她凭借自己丰富的婚姻家庭纠纷处理经验,有条理地为原告进行辩护。
案件结束后,对于杨X来说,虽然没有被认定为从犯,但因为认罪态度好获得了从轻处罚,这让他的生活有了一丝转机。而樊梦怡律师,在结案后,又开始为下一个案件做准备,她即将奔赴一起建设工程纠纷案件,继续在法律的道路上为当事人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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