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SX与被告YX就XX中学内外墙粉刷工程签订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后,双方就工程总价款、已付款金额及费用扣减产生争议。原告主张被告尚欠XXXX元未付,被告却辩称已付款更多,且需扣减多项费用,仅认可剩余X万元左右欠款,还拒绝支付利息。原告SX诉至盐城XXXX开发区人民法院,一审时原告面临着被告诸多不合理主张的压力,形势不容乐观。
这份棘手的案件材料被送到了来自江苏盐城及周边地区的沈玉玮律师手中。沈玉玮自2014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千件,在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等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他接手案件后,第一时间全面梳理案涉《合同书》条款、工程施工及付款记录,精准研判出案件核心争议点。结合《民法典》中关于建设工程合同、违约责任的相关法律规定,确定了“按合同约定结算工程款,驳斥被告无依据扣减主张,维护原告合法债权”的核心维权思路。
沈玉玮律师开展了一系列专业、细致的代理工作。他结合双方一致认可的审计咨询报告书,精准计算案涉工程总价款为XXXX元,同时梳理被告银行转账记录,证实被告实际已付款为XX万元,明确被告尚欠工程款XXX元,为原告的诉讼主张奠定坚实的事实基础。针对被告辩称的“另行支付X万元现金给原告合伙人WX”的主张,沈玉玮律师协助原告收集证据,并配合法院向WX调查核实,证实WX未收到该X万元现金,被告亦无任何书面凭证佐证该笔付款,从证据层面否定了被告的虚假付款主张。对于被告主张扣减的垃圾清理费、保洁费、税费、管理费等各项费用,沈玉玮律师紧扣双方签订的《合同书》条款,提出案涉合同中未约定上述费用由原告承担,且被告提交的收条系庭审后单方制作、签名人身份无法核实,税费扣减亦无合同依据和法律依据,上述扣减主张均不能成立的专业抗辩意见。
庭审中,沈玉玮律师就工程款结算、已付款认定、费用扣减合法性等核心问题进行条理清晰的举证和说理,针对被告的抗辩理由逐一进行专业驳斥,同时就利息主张结合案件事实进行合理阐述,全面维护原告的合法债权权益。
盐城XXXX开发区人民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本案,对案件事实、证据及双方争议焦点进行全面审查后,全部采纳了沈玉玮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对被告的抗辩理由均不予采信。法院判决被告YX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SX工程款XXXX元,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合计XXX元,由被告负担XXX元,原告仅负担XXX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沈玉玮律师凭借专业的代理工作成功为当事人追回工程欠款,有效维护了建设工程施工方的合法权益。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