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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上诉减赔,律师二审回击保住35万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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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05 · 1088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李星星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540人 执业4年
律所:湖北真武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206202211473256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5308678530
代表案例:5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拥有多年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及工伤案件的处理经验,擅长从专业角度分析赔偿标准,确定赔偿范围,精通处理程序和伤残鉴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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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当事人因交通事故离世,家属与保险公司协商赔偿无果,委托李星星律师起诉。一审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35万余元,保险公司不服上诉,要求少赔2.5万余元,从抢救费、误工费等方面攻击一审结果。李星星律师凭借专业知识和经验严谨回击,指出各项费用合理。最终,法院采纳其意见,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维护了死者家属合法权益。
保险公司上诉减赔,律师二审回击保住35万赔偿

当事人因交通事故不幸离世,家属与保险公司协商赔偿无果后,委托2022年开始执业、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专业的李星星律师提起诉讼。李星星律师来自湖北襄阳市,秉持“不忘初心,用心做好每一个案子”的执业理念,在民商领域尤其是婚姻家事、侵权等案件方面经验丰富,执业至今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几百件。

一审法院认定各项损失合计70万余元,判决保险公司赔偿35万余元。然而,保险公司为减少赔付,向XX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改判少赔2.5万余元。二审中,保险公司从抢救费、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抚慰金等方面发起攻击,试图推翻一审结果。

面对保险公司的上诉,李星星律师凭借其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逐一进行严谨回击。对于抢救费,她指出抢救费用为生命必需,保险公司未举证非医保用药不合理,依法不得扣除;对于误工费,受害人抢救治疗1天,结合经营证据支持误工费合法有据;对于护理费,家属全程在院陪护,法律不免除ICU期间的护理费;对于精神抚慰金,死亡赔偿金与精神抚慰金性质不同,一审酌定20000元符合裁判标准。

最终,XX市中级人民法院完全采纳了李星星律师的答辩意见,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这一结果意味着一审确定的35万余元赔偿金额全额保留,死者家属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力维护。李星星律师在本案中,通过精准的逻辑梳理和有力的法律论证,成功破解了保险公司上诉带来的复杂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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