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厦门市XX区,有这样一起案件。被告人与胡X是朋友关系,胡X为其介绍工作,编造用于合法用途的理由,让被告人提供身份证办理工商登记及开设公账。然而,胡X却用该公司从事诈骗活动,被告人因此被以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立案侦查。当事人自然是坚决否认自己有犯罪行为,诉求是证明自身的清白。案件的争议焦点在于现有证据是否足以证明被告人构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律师王伟栋接受委托时,案件已处于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他做的第一个具体审查动作就是第一时间进行阅卷,查看现有证据情况。
王伟栋律师从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数年时间。在执业期间,他经手办理了数百起案件,其中不乏争议标的金额较大、法律关系复杂的案件。他这种丰富的办案经历,使他在面对这起案件时,有着独特的审查视角。他深知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的入罪标准尚不明确,一般构成本罪应在客观上实施买卖证件行为,主观存在买卖证件的故意。基于他长期以来“以专业铸根基,以尽责守托付,以匠心办精案”的执业理念,他在阅卷时格外仔细,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影响案件走向的细节。同时,他担任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厦门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员等职务,这些经历让他在处理案件时更加注重证据的收集和分析,为后续的辩护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经过王伟栋律师的努力,案件最终有了结果。检察院经过两次退回补充侦查,结合王伟栋律师递交的《法律意见书》和《法律意见书(补充)》,认为现有证据仅能证明被告人客观上存在提供营业执照的行为,但是现有证据无法证明被告人存在买卖行为,因而作出不起诉决定。在开庭前,王伟栋律师针对补充的证据材料再次进行了深入分析,确保自己的辩护观点有充分的证据支持。
王伟栋律师处理此类刑事案件,一贯的事实操作方法是先仔细阅卷,全面了解案件的证据情况,找出证据中的疑点和漏洞。然后根据法律规定和案件实际情况,撰写详细的法律意见书,阐述被告人不构成犯罪的理由。在案件退回补充侦查阶段,他会根据补充的证据材料再次进行分析和论证,及时调整辩护策略。王伟栋律师执业多年来,始终专注于民商事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刑事犯罪辩护核心领域,尤其擅长处理重大、疑难、复杂的二审、再审案件与刑事辩护案件,为众多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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