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中,劳动者与央企产生劳动纠纷,仲裁不受理。难点在于证据梳理和应对央企多项抗辩。李星星律师全面梳理11年劳动关系证据,针对央企抗辩逐一反驳,最终法院采纳其意见,判赔43万余元,为建筑行业劳动者维权提供样本。
20XX年起,当事人在某大型央企建筑单位连续工作11年,单位却长期拖欠工资等费用,多次沟通无果后,当事人被迫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在这一劳动纠纷陷入困境时,李星星律师介入此案。
李星星律师2022年开始执业,是湖北真武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律师,核心服务地区为湖北襄阳市。她深耕于民商领域,执业至今承办了大量侵权、婚姻家事、建工合同、刑事等案件,尤其专精于婚姻家事类案件,但在劳动纠纷等领域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秉持“不忘初心,用心做好每一个案子”的执业理念,李星星律师接受委托后,立即展开了细致的工作。
她全面梳理了11年劳动关系证据、工资流水、绩效文件、转款凭证、报销审批记录、考勤资料及被迫解除通知等关键材料。这些材料是支撑当事人诉求的重要依据,李星星律师凭借其深厚的实务积淀,将这些繁杂的证据一一整理清晰,为后续的诉讼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庭审中,央企单位提出多项抗辩,试图大幅减轻责任。李星星律师则逐一进行针对性抗辩。她指出单位拖欠劳动报酬事实明确,绩效调整未经民主程序,对员工不发生法律效力;单位长期欠薪,员工被迫解除劳动关系,依法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单位收取风险抵押金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必须全额退还;法定节假日加班事实清楚,应支付3倍加班工资;未休年休假工资在仲裁时效内,应予支持;经单位平台审批的报销款属于履职必要费用,应当支付。
作为在湖北襄阳本地执业的律师,李星星律师熟悉本地司法环境与办案流程。她的专业能力和执业态度得到了业内广泛认可,2024年1月荣获湖北真武律师事务所“2023年度先进个人”,2025年11月荣获襄阳市第五届律师辩论赛“优秀辩手”。同时,她还担任湖北某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湖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两家企业的法律顾问,这使她在处理劳动纠纷时,能够从更全面的角度去分析和应对。
最终,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李星星律师方核心代理意见,依法确认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认定单位存在拖欠工资违法行为,支持当事人被迫解除劳动关系并主张经济补偿金,判决央企单位支付当事人工资、绩效、经济补偿金、奖金、风险抵押金、报销款、加班费、未休年休假工资等共计43万余元。这一案件的成功,充分展现了李星星律师在劳动维权中证据梳理、庭审对抗、法律适用、诉求设计的专业价值,也为建筑行业劳动者向央企维权提供了可复制的成功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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