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离婚纠纷
在江苏省南通市,原告ZX与被告C某于多年前经人介绍相识结婚,并育有一子ZX某,可惜孩子患有童年孤独症。婚后双方感情基础薄弱,C某缺乏家庭责任感,夫妻长期分居,感情破裂。此前ZX曾起诉离婚,但因C某民事行为能力存在缺陷而撤诉。后来,法院认定C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其父亲CXX为监护人。为彻底解决婚姻纠纷,ZX委托从2017年开始执业、已处理过近千件案件,其中婚姻案件400多起的范欣璐律师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这起案件的难点重重。首先,被告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离婚诉讼需先通过特别程序确认其行为能力并指定监护人,程序复杂且耗时;其次,婚生子患有孤独症,需兼顾其抚养稳定性与双方抚养能力,同时平衡财产分割与债务承担;最后,涉及嫁妆转化的夫妻共同财产(房屋、车辆等)分割,需明确产权归属与折价补偿标准。
范欣璐律师接受委托后,制定了“程序前置+协商优先+权益兼顾”的核心策略。律师团队先梳理此前特别程序的判决结果,确认C某无民事行为能力及CXX的监护人身份,确保离婚诉讼主体适格。同时收集关键证据,包括婚姻关系证明、子女相关证据、财产债务证据和感情破裂证据。基于证据梳理,范律师为当事人制定清晰诉讼方案,并优先推动协商调解。明确核心诉求优先级,将“准予离婚”“子女抚养权归属”作为核心,财产分割与债务承担兼顾双方实际情况。主动与被告监护人CXX沟通,阐明抚养安排的合理性。围绕房屋、车辆等核心财产,提出“产权清晰+折价补偿”的分割思路。庭审中,范律师系统呈现证据链,清晰阐述案件事实与法律依据,论证感情破裂、主张抚养权、确认协议效力。
最终,江苏省南通市XX人民法院经审理,全面采纳范欣璐律师的代理意见,准予双方离婚,明确了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关键方案,高效破解了特殊婚姻纠纷的多重难点。
案例二:被告失联且多次犯罪的离婚纠纷
原告GX与被告SX结婚多年并育有一子SX某。婚后被告SX先后因盗窃罪、诈骗罪两次被判处有期徒刑,长期服刑导致夫妻感情出现裂痕。20XX年被告刑满释放后,仅半年便无故离家失联,对家庭及子女未尽任何照顾义务,夫妻关系名存实亡。为摆脱破裂婚姻、保障子女权益,GX委托范欣璐律师提起离婚诉讼。
这起案件的难点在于,被告失联且经法院合法传唤未到庭,需通过合法程序保障庭审顺利推进;需明确被告多次刑事犯罪及失联行为与夫妻感情破裂的关联性,为离婚诉求提供充分依据;要扎实举证原告对子女的长期抚养事实,确保抚养权诉求获得支持。
范欣璐律师第一时间与当事人深度沟通,制定精准办案策略。一方面,指导当事人全面收集固定关键证据,包括结婚证、婚生子出生医学证明、被告两次犯罪的刑事判决书等,形成完整证据链。另一方面,深入研究《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明确被告多次犯罪、服刑及失联行为已符合“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庭审中,被告缺席审理,范律师围绕诉讼请求,有序出示全部证据,详细阐述被告的犯罪行为、长期服刑及失联状态对夫妻感情的严重损害,同时强调原告多年独立抚养子女的事实,有力论证婚生子由原告直接抚养的合理性与必要性。
南通市XX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全面采纳范欣璐律师的代理意见,准予双方离婚,婚生子由原告直接抚养,被告支付抚养费,且抚养费标准远超原告初始主张,最大限度保障了原告及子女的合法权益。
律师价值
范欣璐律师在这两起案件中展现出卓越的专业能力。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离婚案中,她通过前置程序梳理、关键证据固定搭建扎实诉讼基础,与法官充分沟通,优先推动协商调解,平衡双方权益与特殊子女的抚养需求,促成可执行的调解协议。在被告失联且多次犯罪的离婚案中,她精准破解复杂困局,提前做好证据固定与程序应对,与法官高效沟通确保庭审顺利推进;扎实构建胜诉证据链,论证夫妻感情破裂的法定要件;全力守护当事人核心权益,争取到抚养权及高额抚养费。
实践意义
在司法实践中,离婚纠纷涉及特殊情况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案件,会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于被告失联或有犯罪记录的离婚案件,法院会依据证据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同时注重保护子女的权益。
从这两起离婚案件可以看出,范欣璐律师具备证据精细、方案精准、沟通高效的综合优势。在面对复杂的离婚纠纷时,她能够准确把握案件核心,制定合理策略,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是值得信赖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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