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慈溪施贝贝律师毕业后便进入律师事务所实习、执业,至今已在法律行业深耕八年。这八年里,她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实务经验,熟悉案件从立案、庭审、调解到执行的全流程操作。她性格内敛沉稳,虽不擅言辞表达,但对待每一起案件都用心投入、细致打磨,注重细节与逻辑,以扎实的专业功底和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每一份委托。
在基层服务方面,施贝贝律师常年办理合同、婚姻等案件,沟通细致耐心。她还拥有初级社工证,这让她在处理案件时,能更好地理解当事人的需求和情感,为当事人提供更贴心的服务。
在核心执业领域,施贝贝律师有着众多成功案例。在一起婚姻家庭案件中,原告陆XX以被告龚XX婚后出轨导致感情破裂为由,诉请离婚,被告龚XX不同意离婚。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原告提供的证据是否足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施贝贝律师作为被告代理人,精准把握证明标准,在答辩中明确指出原告主张的“出轨”缺乏充分证据证明,未能达到《民法典》规定的“感情确已破裂”的法定离婚标准。同时,她在庭审中强调了双方自由恋爱、结婚多年、育有子女的良好感情基础,并解释了双方分居的原因,强调了夫妻和好的可能性,动摇了法官认定感情破裂的心证。对于原告提出的分割拆迁款等诉求,她明确指出相关款项为家庭共同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在本案离婚诉求未获支持的情况下,避免了财产分割问题的复杂化。最终,法院判决不离婚,施贝贝律师成功维护了当事人不愿解除婚姻关系的意愿。
还有一起债权债务案件,原告赵XX主张被告孙XX向其借款共计40万元,仅有孙XX亲笔出具的两份借条,无转账记录。本案的潜在争议在于,仅有借条而无交付凭证的情况下,大额现金借贷关系能否成立。施贝贝律师强化借条证明力,指出借条是证明借贷合意和款项交付的直接证据,且本案借条内容清晰、形式完整,由被告亲笔签名,本身就具有较强的证明力。她还提供了原告名下某公司工商信息,侧面证明原告具有一定的现金出借能力,对“现金交付”的合理性进行了补强。利用被告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视为放弃答辩和质证权利这一规则,施贝贝律师代理原告清晰陈述事实,提交证据,使得法院能够依据原告的主张及证据作出缺席判决,全额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施贝贝律师秉持“用专业办案,用温度执业,维护每一位当事人的利益”的执业理念。执业以来,她恪守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坚持诚信为本、客观理性,不夸大承诺、不敷衍了事。未来,施贝贝律师将继续深耕专业领域,以务实的态度办好每一起案件,为当事人提供更优质、可靠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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