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金某某决定维护自己的权益,找到了万雪律师。处理劳动纠纷案件多年,万雪律师深知这类案件中,证据的组织和法律的论证至关重要。她仔细查阅了金某某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银行转账记录等材料。这些记录显示,金某某受公司安排从事门店招聘、管理会议、促销策划等工作,工资发放也是由法定代表人决定。
在仲裁过程中,公司全盘否认与金某某存在劳动关系,辩称是法定代表人个人聘用,且金某某在2021年9月7日自行离职后与另一门店建立了劳动关系。万雪律师依据《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条文,指出公司未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主张,而金某某的证据足以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最终,仲裁委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公司需支付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17118.93元,并为金某某补缴2021年8月至10月的社会保险费。
无独有偶,邓某某也遭遇了类似的劳动权益问题。2024年8月17日,他入职温州某针板制造有限公司从事电工工作,月平均工资为7627.5元,但公司未为他缴纳工伤保险。2024年10月31日,邓某某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经认定为工伤,鉴定为十级伤残。
邓某某找到万雪律师寻求帮助。公司提出了“劳动关系已解除”“工资应按3800元/月计算”“第三方赔偿应抵扣”等多重抗辩。万雪律师通过扎实的证据准备,如工资条、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等,成功锁定了更高的赔偿计算基数。她指出应以邓某某月平均工资7627.5元为基数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2024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8433元计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同时,她有效应对了第三方赔偿抵扣问题,保住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这三项核心工伤赔偿。最终,仲裁委确认双方自2024年8月17日至2025年6月25日存在劳动关系,公司需支付邓某某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合计87124.5元。
还有连某某,他在某科技有限公司工作时也遇到了劳动权益纠纷。2024年4月25日入职后,公司虽为他缴纳了养老保险,但在2025年2月15日,公司副总告知他岗位缩减。连某某委托万雪律师维权,公司提出“已签订劳动合同”“月工资仅为8000元”“系申请人单方辞职”等抗辩。万雪律师通过举证工资发放记录等证据,锁定了8000元的月工资标准。面对公司提交的劳动合同,她成功主张该合同无申请人签字,仲裁委认定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在被认定不属于违法解除的情况下,万雪律师灵活应变,使仲裁委将赔偿金变更为经济补偿,避免了连某某的诉累。最终,仲裁委确认双方自2024年4月25日至2025年2月15日存在劳动关系,公司需支付连某某劳动报酬、二倍工资、经济补偿合计53541.86元。
这一个个案例,充分展现了万雪律师在劳动争议案件中的专业能力和细腻严谨的办案风格。她始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和扎实的证据准备,为劳动者撑起了权益的保护的伞,让劳动者在面对劳动纠纷时不再无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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