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X本怀着美好的期待签订《投资协议》,投入30万元与河南某卫生用品科技有限公司及股东戴X共同购置口罩机等设备,期望能按约定每日分取30%利润。然而,现实却给了他沉重一击。该公司机器设备仅断断续续生产数日便基本停产,生产的口罩售出后也未按约定向李X分配利润。李X陷入了投资款难以收回、利润无法分配的困境。
韩蕊律师接受案件后,迅速拆解核心问题。一是协议虽合法有效,但公司和戴X未按约分配利润且无法证明亏损情况,这违背了公平等价有偿原则;二是存在戴X作为一人公司股东,其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同的潜在风险。韩蕊律师秉持“以法为盾,以理为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在办案过程中全力以赴。她深入研究案件细节,收集相关证据,与法院积极沟通。针对公司未按约分配利润的问题,她以事实为依据,指出公司的违约行为;对于戴X财产独立的问题,她要求戴X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财产与公司财产相互独立。
最终,一审法院认为双方协议合法有效,某公司及戴X在收到投资款后未按约分配利润,也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亏损,其行为违背公平等价有偿原则。考虑到疫情、政策等因素影响,酌定某公司返还李X50%投资款即15万元及利息,戴X作为一人公司股东无法证明财产独立,承担连带责任。二审法院审理后,维持原判。李X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
韩蕊律师专注于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继承等领域,执业多年养成了严谨细致、深入研究案件的执业习惯。她认为律师的价值在于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这份能力源于她长期的实务打磨,在基层法院刑庭的工作经历也为她积累了丰富的刑事法律工作经验。此外,韩蕊律师还担任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清和办事处村居法律顾问,积极为社会提供公益法律服务,展现了一名优秀律师的社会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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