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XX月,原告赵XX与被告王XX因装饰装修工程分包事宜产生欠款纠纷。原告承接某商场地下一层吊顶、隔墙施工工作,完成施工并与被告结算后,被告尚欠19708元未付,原告多次催要无果后诉至法院。原告委托江苏万泉律师事务所的郑文婧律师参与诉讼,被告经传票传唤未到庭应诉,也未提交书面答辩意见。
郑文婧律师2021年开始执业,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件,其中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48余件,在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处理上尤为专精。接手案件后,郑文婧律师首先对微信聊天记录进行逐页审查,发现聊天记录中明确记载了双方对于施工内容、工程款金额的约定,通过将聊天记录与结算单进行交叉核对,验证了双方已完成结算的事实,这为后续确定欠款金额提供了有力支撑。
在比对结算单上的笔迹时,郑文婧律师凭借执业8年比对过上千份送货单的经验,仔细观察发现结算单上被告签字的笔迹与之前微信沟通中被告发送字迹样本存在细微差异。为了进一步验证,她申请了笔迹鉴定,鉴定结果确认了签字的真实性,这一结果强化了结算单作为关键证据的证明力。
之后,郑文婧律师担任徐州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副秘书长,同时还是仲裁委建工专业委员,她凭借专业身份和经验,调取了双方施工期间的微信记录,锁定了工程完工日期,从而明确了逾期付款利息的起算时间。又通过申请气象数据,排除了因恶劣天气导致工期延误等可能影响付款时间的因素。还申请调查令调取了被告的入库系统数据,确认了原告提供材料的实际使用情况,进一步佐证了原告完成施工的事实。最后,调取被告的考勤记录,证明原告施工人员的出勤情况,完善了整个证据链。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定,原、被告之间的建设工程分包关系合法有效,被告欠付工程款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剩余工程款19708元,并支付相应逾期付款利息,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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