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起诉要求离婚、被告承担医疗费及支付离婚损害赔偿金,而被告当庭否认家暴过错,辩称派出所已调解互不追责,拒绝支付任何费用,还主张原告返还所谓“共同财产”。本案是一起因家庭暴力引发的离婚维权案件,原告是肢体三级残疾人,因髋关节置换手术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在家庭中处于弱势。原告委托了西安西咸新区的高晗律师,高晗律师接手后,开始为原告维权。
当事人最初仅掌握报警记录等少量证据,且证据关联性不足。高晗律师介入后,补充提交了伤情照片、视频、住院病历、医疗费票据、残疾证等完整证据,有力地证明了被告实施家庭暴力、导致原告受伤的事实。
被告在庭审中坚称派出所调解后互不追责,原告不应再索赔,且认为自己无需承担责任。而法院经审理认定,行政调解不影响民事索赔,被告存在家庭暴力,受理了原告的诉求。
原告诉求为离婚、被告承担医疗费、支付离婚损害赔偿金。判决结果为法院准予离婚,判令被告支付全部医疗费及相应精神损害赔偿金,驳回被告返还财产的主张。对比:原告的诉求全部实现,被告的无理主张被驳回。
另一起案件中,在未成年无证驾驶交通肇事案里,原告起诉主张全额赔偿,最终法院认定原告总损失40万余元,判决保险公司赔付17万余元,肇事方等连带赔付15万余元。
收尾:被告否认家暴与法院判决其承担责任,这中间是高晗律师提交的完整证据和精准的法律适用,保障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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