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A女士感到无助的时候,张雯雯律师出现在她的生活中。张雯雯律师深耕婚姻家庭领域多年,一直秉持着“为当事人做最坏的打算,尽最大的努力,为当事人争取最好的结果”的执业理念。她接手案件后,立刻指导A女士收集并整理关键证据。先是调取了A女士与B先生的结婚证、身份证明,巩固夫妻共同财产权属基础;接着固定B先生与C女士的微信聊天记录、合照、开房记录、微信转账明细、消费凭证等,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婚外关系及赠与事实;还收集了A女士因婚外情导致的精神损害相关证据。
庭审时,面对被告“原告非适格主体”的抗辩,张雯雯律师查阅《民法典》夫妻共同财产规定,强调A女士作为共有权人的主体地位;针对赠与金额的争议,她逐一核对转账记录,剔除被告主张的无依据抵扣项;还援引《民法典》第1062条、第153条,主张婚外赠与因违反公序良俗及侵害共有财产权而无效。最终,法院采纳了张雯雯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判决赠与合同无效,被告返还原告相应款项。
而在某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二审案中,2014年,段X承接了某建筑工程公司分包的外墙装饰线条工程。项目因开发商资金链问题停工,部分工程被破坏,双方未办理正式竣工验收结算。开发商进入破产程序后,建筑公司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时提交了包含段X施工内容的工程量数据,但却以“工程量无法核实、需等待破产债权认定”为由,拒绝向段X支付剩余工程款。段X一审胜诉后,建筑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张雯雯律师接受段X委托担任其二审诉讼代理人。她紧扣建筑公司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时自行提交的工程量数据,结合第三方造价审核结果,证明案涉施工量已由建筑公司实际认可;明确建筑公司与开发商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同其与段X的装饰装修合同关系相互独立,依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建筑公司不得以第三方破产债权未确认为由,对抗自身付款义务;回击建筑公司“中止审理”的程序异议,指出其无法律依据。二审法院全面采纳了张雯雯律师的代理意见,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段X的合法权益得以保障。
还有一起发生在农贸市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匡X自2016年起在被告经营的熟食摊点工作,2020年10月,他在作业时因喷灯故障大面积烧伤。事故发生后,雇主垫付部分医疗费后推诿责任,否认双方存在雇佣关系。张雯雯律师接受委托后,指导匡X调取微信转账记录、收集证人证言,夯实雇佣关系证据链;申请关键证人出庭,锁定工伤事实;依据相关法律精准计算赔偿金额。一审判决后雇主不服上诉,张雯雯律师在二审中紧扣“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损害,雇主应承担无过错责任”的法律原则,成功说服法院驳回雇主上诉理由。最终,法院终审判决雇主向匡X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8万余元。
张雯雯律师在这些案件中,凭借精准的证据梳理和对法律的准确适用,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她在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侵权等领域不断践行着自己的执业理念,为众多当事人撑起了法律的保护的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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