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静律师在执业期间,遇到过不少疑难案件。就拿外卖骑手送餐受伤的保险合同纠纷来说,原告骑手在送餐途中摔伤致十级伤残,保险公司赔付部分费用后,却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伤残保险金和鉴定费。从法律角度看,这涉及到保险权益转让的有效性、伤残鉴定结论的认可度以及鉴定费的承担等问题。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保险权益转让需合法有效,伤残鉴定需符合保险合同赔付标准,鉴定费作为必要支出应由保险公司承担,但保险公司却提出诸多拒赔理由,这让案件变得棘手。
面对这种情况,姜静律师首先确认保险权益转让有效,让骑手有权利直接向保险公司主张理赔。接着,她固定工伤及伤残证据,提交两份司法鉴定报告,证明骑手构成十级伤残,符合赔付标准。同时,明确理赔范围,依据保单确定十级伤残的赔付比例。最后,主张鉴定费为必要支出,应由保险公司承担。在整个过程中,姜律师还积极与各方沟通,为庭审做了充分准备。
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姜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保险合同合法有效,骑手受伤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判决保险公司按期支付保险理赔款共计X元,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这一结果,让外卖骑手拿回了全部伤残理赔金,有效打击了保险公司“惜赔、拒赔”的行为。
结合辽宁大连的办案经验,在这类保险合同纠纷案件中,证据的收集和固定至关重要。像本案中,姜律师通过提交司法鉴定报告等证据,有力地证明了骑手的伤残情况,为胜诉奠定了基础。同时,对法律条文的准确理解和运用也很关键,要明确各项费用的承担规则,才能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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