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气氛紧张而凝重,李建鹏律师正为被告人甲某进行二审辩护。他思路清晰、言辞犀利,围绕案件核心争议点展开深入分析,最终成功推动二审法院将敲诈勒索罪改判为受贿罪,为甲某争取到刑期从十年降至五年。
李建鹏律师毕业于太原理工大学,拥有法学硕士学位。他曾任职于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在检察工作期间积累了丰富的刑事司法实践经验,参与办理多起在省域范围内具有重大影响的大案、要案。2018年他转型为专职律师,现任律所合伙人、刑事辩护委员会主任。执业以来,他专注刑事辩护,尤其擅长职务犯罪与经济类犯罪案件,同时担任山西多家大型国有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M某涉嫌敲诈勒索罪、非法经营罪一案中,李建鹏律师接受委托后,围绕案件核心争议点展开深入分析。他提出罪名定性错误,应认定为受贿罪而非敲诈勒索罪;部分合同款应从非法经营数额中核减;部分款项无证据证实;乙X不构成敲诈勒索罪等辩护意见。在二审庭审中,他结合在案证据及法律适用,进行了充分论证和辩护。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他的部分意见,将罪名由敲诈勒索改为受贿,为主上诉人甲某争取到刑期从十年降至五年。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李建鹏律师善于从案件细节入手,精准把握罪名边界,通过精细化阅卷、证据链重构、法律适用争议剖析等策略,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
在甲某被控串通投标罪一案中,李建鹏律师围绕案件事实、证据链及法律适用展开深入分析。他提出串通投标的前提不成立、被告人甲无实际投标行为、无危害后果、无贿赂威胁等非法手段等辩护意见。庭审中,他重点指出公诉机关未能证明甲与中标公司之间存在关联,也未能证明甲的行为造成了具体的实际损失。最终法院采纳了他的部分意见,虽未能实现无罪判决,但为甲某在量刑上争取到了最轻处罚。这体现了李建鹏律师在证据链分析与法律适用方面的精准度。
李建鹏律师认为,律师的职责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他始终秉持“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专业立身,精益求精”的执业理念,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每一个案件寻找最佳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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