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环保咨询有限公司诉某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一审中原告虽能证实案涉项目已按约定完成,但因无法提供在应支付款项时间内主张款项的证据,导致诉讼时效届满,一审判决原告败诉。这一结果让原告陷入了极为被动的局面,看似胜诉无望。
2019年开始执业的李朝永律师,服务于云南昭通地区,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余件,其中办理各类民商事合同类纠纷案400余件。他秉持“专业求精、审慎尽责,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在二审中接受了原告的委托。面对一审的不利局面,李朝永没有退缩。他先是查询被告公司工商内档,确定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身份。接着通过移动通信公司查询其实名认证信息,确定联系人身份对应。然后通过与其通话并录音的方式,重新固定诉讼时效。
李朝永律师的这一系列操作,抽丝剥茧般地从复杂的案件事实中找到了关键的破局点。他没有被一审的败诉结果所束缚,而是积极主动地去挖掘新的证据和线索。最终,二审直接改判被告应偿还原告全部合同尾款,成功帮助原告实现了逆转。这起案件充分展示了李朝永律师在面对复杂的民商事合同纠纷时,强大的逻辑梳理能力和精准的证据挖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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