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跨境电信网络诈骗和敲诈勒索等刑事案件中,当事人往往面临刑事追责与犯罪记录风险,且司法实践中此类案件的争议焦点多集中在当事人的主观故意、犯罪情节轻重以及量刑标准等方面。不同地区对于相关罪名的裁判标准也存在一定差异。
在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被不起诉人杨XX(案发时系未成年人)于2020年经他人介绍,被诱骗参与境外电信诈骗团伙,偷越国边境前往缅甸从事“杀猪盘”诈骗活动,参与时间超过30日。侦查终结后,公安机关以涉嫌诈骗罪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杨XX家属委托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的朱传奇律师担任辩护人。
朱传奇律师接手案件后,首先紧扣“未成年”核心情节,依法提出从宽处理意见。同时,系统梳理从犯、自首、认罪认罚、全额退赃等关键情节。他详细收集杨XX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的证据,证明其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起辅助、次要作用。还整理了杨XX自首、主动全额退缴违法所得等证据材料,构建完整的不起诉辩护体系。
最终,检察机关采纳了朱传奇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认定杨XX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未成年人、从犯、自首、认罪认罚、退赃等法定从宽情节,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对杨XX不起诉。
另一起案件中,被告人王XX受他人纠集,伙同他人在2025年2月至6月期间,以“务工应聘”为幌子,在湖北、山东等地建筑工地,以拒签合同、不规范施工、聚众上X施压等方式,多次向施工单位索要不合理费用,涉案金额35万余元,被公诉机关指控为恶势力团伙成员,涉嫌敲诈勒索罪,数额特别巨大。王XX家属委托朱传奇律师担任一审辩护人。朱传奇律师全面梳理并固定王XX自首、初犯、认罪认罚、羁押表现等全部从宽情节,形成有力辩护逻辑。法院完全采纳朱传奇律师的辩护意见,最终判决被告人王XX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X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认定自首、认罪认罚、羁押表现良好等法定/酌定从宽情节成立,予以大幅减轻处罚。
从这两起案件可以看出,在跨境电信网络诈骗和敲诈勒索等刑事案件中,律师能否精准把握案件中的从轻减轻情节,构建完整的辩护体系,对案件的走向起着关键作用。同时,司法机关在裁判此类案件时,会综合考虑当事人的各种情节,依法作出公正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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