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从十年刑期到五年,罪名变更减刑五年,律师辩护真能这么神?

从十年刑期到五年,罪名变更减刑五年,律师辩护真能这么神?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04 · 1144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李建鹏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391人 执业5年
律所:北京德和衡(太原)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1401202110382449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3353439021
代表案例:-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丰富的专业经验;曾就职于省检察院公诉部门,办理过大量重罪和在省内外具有影响力的大案、要案,具有丰富的刑事风控及诉讼经验。团队现担任省内多家大型国有企业长年法律顾问,在公司治理、公司诉讼、合同纠纷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
更多>
导读:律师价值:精准抓住“敲诈勒索”与“受贿”的罪名边界,成功推动法院将罪名由敲诈勒索改为受贿,为当事人甲某争取到刑期从十年降至五年,实现二审重大改判。
从十年刑期到五年,罪名变更减刑五年,律师辩护真能这么神?

代理方向:代理上诉人甲某,进行二审辩护,争取减轻刑罚及变更罪名

案情内容

2020年底至2021年12月,上诉人甲某与乙某在某报社记者站工作,甲某是某法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原审法院认定,二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新闻工作者身份,以举报曝光或删除负面信息相威胁,与企业签协议索财且未提供服务。甲某参与敲诈勒索5起,金额38.3万元;乙某参与4起,金额35.5万元。原审以敲诈勒索罪判甲某、乙某各有期徒刑十年,甲某另犯非法经营罪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二人不服上诉,甲某委托李建鹏律师担任二审辩护人

公诉机关认为,甲某和乙某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其以威胁手段向多家单位索要钱财,符合敲诈勒索罪构成要件。

甲某一旦维持原判,将面临长达十三年六个月的刑期,个人自由和生活将受到极大影响,未来发展也会受到严重阻碍。

律师策略

接受委托后,李建鹏律师第一时间全面研究案卷,迅速制定以下辩护策略:

一是在法律定性上,指出甲某与乙某作为报社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索要钱款,应认定为受贿罪而非敲诈勒索罪,纠正原审对罪名的错误认定。

二是在证据层面,梳理出甲某公司与某煤矿签订的《宣传合同》基于真实服务,相应25.74万元应从非法经营数额中核减,且无证据证实甲某收受某单位15万元现金,该款项也应核减。

三是挖掘乙某不构成敲诈勒索罪的情节,提出乙某主观无非法占有故意,客观未实施敲诈勒索行为,即便构成犯罪也应认定为受贿罪。

庭审交锋

庭审中,检察机关坚持原审定性准确,建议维持原判。李建鹏律师回应称:“本案中二人利用采访报道、舆论监督等职务便利索取财物,符合受贿罪特征,原审未能准确评价其要挟行为中的职务因素。”针对证据问题,律师强调“现有证据无法证实甲某收受15万元现金,该款项不应计入非法经营数额”。

案件结果

二审法院认定甲某、乙某利用职务便利索取财物,符合受贿罪特征,纠正原审敲诈勒索罪的定性。维持甲某非法经营罪的定罪量刑部分。甲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与非法经营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乙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继续追缴违法所得。本案取得变更罪名、减轻刑罚的结果,为当事人甲某挽回了四年半的自由。

律师总结/本案意义

本案在原审定性错误、证据复杂的情况下,凭借李建鹏律师对罪名边界的精准把握和深入的法律论证,最终实现罪名变更和刑期大幅减轻,充分展现了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与实战水平。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