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是一家家具配件公司,被告为一家家具公司和一名自然人。双方的争议焦点在于被告是否拖欠原告货款,以及拖欠货款的具体金额。
起初,原告掌握的证据主要是与被告之间的买卖合同以及部分货物交付的凭证,但缺少完整的货款结算凭证,这是关键证据的缺失。这使得被告有机会在货款金额上进行抵赖,给原告主张权利带来了困难。
卢融融律师介入后,展开了一系列证据补强行动。首先,律师申请调查令,调取了双方之间的银行转账记录,以此来梳理被告已支付的货款情况。同时,律师还对双方的邮件往来进行了仔细梳理,从中找到了关于货物交付数量、规格以及货款计算方式的相关内容,进一步固定了双方交易的细节。此外,律师还收集了证人证言,证明货物交付的实际情况。
在庭审中,这些证据发挥了重要作用。被告对银行转账记录的关联性提出质疑,认为部分转账并非用于支付本案所涉货款。卢融融律师则回应称,通过对转账时间、金额以及双方交易习惯的分析,可以明确这些转账与本案的关联性。对于邮件往来证据,被告认为邮件内容不能代表最终的结算结果。律师则指出,邮件中明确记录了货物的交付情况和货款计算方式,是双方交易的重要依据。对于证人证言,被告质疑证人的可信度,律师则强调证人与双方均无利害关系,其证言具有客观性。
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二被告分期支付原告货款103399元;若逾期付款,原告可按货款加违约金、保全费一并申请强制执行;原告放弃其他诉求,纠纷一次性了结。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保全费由原告负担。
卢融融律师在处理证据问题上,采取优先核查交易记录、梳理通讯往来、固定证人证言的方法论,通过全面收集和整理证据,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有利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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